在“三言二拍”二百卷小说中,可以看到,明末中国城镇家庭结构正在趋于分化、消解,单个家庭独门分院分立过日子成为常态,而大家族几世同堂情况所述较少。许多情形是只生一子或一女,或无子女,或寡居过日,因而小说中大量涉及分家分产而引起纠纷乃至诉讼的情形,而家族、亲族介入的作用呈现式微现象。小说中描述的绝大多数情节是请亲族作为遗产分割的见证人而不是主持人;发案、告官也多是以邻里见证、陪同、帮衬为主。而封建礼法的约束,对待男女婚姻的态度大为松弛。小说中有大量悔婚、退婚、骗婚的案件,男女因私定终身产生私情、私奔乃至奸情的故事数量也相当可观。在封建社会特别讲究礼法孝道,历代律令包括《大明律》明载“十恶”之一的“不孝”“不睦”之罪均要严惩的背景下,“三言二拍”中却仍有不少有伤风化、不孝悖情的实例。
如《拍案惊奇》卷十《韩秀才乘乱聘娇妻,吴太守怜才主姻薄》,讲的是明朝正德年间浙江台州府天台县一韩姓秀才,“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只是一身”。后嘉靖帝登基,民间误传要选秀,有女儿的人家怕女儿被选入宫耽误一生,都急急忙忙要聘嫁。一开典当行的富家主金朝奉主动要求嫁女给韩秀才,后又悔婚,私下与徽州来的亲戚程朝奉商议,密谋一计主动告官,以程告金说原先就将女儿许给程的,后金又许给了韩秀才,要求官府解除金家与韩秀才的婚约。结果被吴太守识破,杖责了金、程和作伪证的诸人,将金女判给了家贫的韩秀才。此案是众多悔婚、骗婚中的故事之一,较有典型性。其中还有婚约、状词、判词等。
《醒世恒言》卷七《钱秀才错占凤凰俦》,是另一则骗婚的故事。苏州府吴江县一秀士姓钱名青,“钱出家世书香,产微业薄,不幸父母早丧,愈加零替。所以年当弱冠,无力娶妻”。而寄宿在表兄家。表兄姓顾,家里殷实,正赶上要去女方家相亲,怕因为自己相貌丑陋、才疏学浅,误了婚事,就私下强逼表弟钱秀才冒名顶替前往女方家,不想将错就错成就好事。临到成亲日,送亲队伍发觉不是前日来相亲的钱秀才而是丑陋的顾家表兄,两家争打起来,被县大尹当街撞见,拿到官府,结果县大尹爱惜钱秀才才貌,反成全了钱秀才,将新娘判给了钱秀才,而成地方美谈。
另一则流传更广的案例是《醒世恒言》卷八的《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故事讲的是因刘家男方病重,为冲喜而要求完婚。女方孙寡妇家怕误了女儿前程,故以女方之弟冒替姐姐出嫁,结果却与男方家小女成就好事。事发牵涉四家已许婚配的男女双方告官。乔太守也不以律断,而是成人之美,调剂周全,美满了各方姻缘。这里,女方家孙寡妇也是丈夫早逝,遗下一对儿女,与一个养娘度日,家庭结构也非常简单,遇到官司也没有其他亲属可以帮衬出头。
品析:
关于悔婚骗婚,《大明律》卷第六“户律三”之“婚姻”条“男女婚姻”款,明载要双方了解清楚情况后再订婚约,而“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疾残、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笞五十”。“若为婚而女家妄冒者,杖八十,追还财礼。男家妄冒者,加一等,不追财礼。”
但实际上,官府判决却常依情理而灵活处置,当然,需符合礼教、人伦,“成人之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理念在其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一案,乔太守亲拟写判词道:“弟代姊嫁,姑伴嫂眠。爱女爱子,情在理中。”“相悦成婚,礼以义起。所厚者薄,事可权宜。”可见,在中国封建社会,涉及婚姻人伦,也非常重视引礼入法和情理相协。“三言二拍”故事中还有不少因丈夫失踪、死亡而不悔婚或不愿屈从改嫁的贞节烈女的故事,都赢得了世人和作者的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