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礼义,慎刑讯,看包公如何用刑(1 / 2)

第二节重礼义,慎刑讯,看包公如何用刑

在古代司法案件审讯中,刑讯逼供成了家常便饭,轻质证、重口供成为普遍现象,这在各种公案小说情节中也比比皆是。而包公却树立了重证据、重质证而轻口供、慎刑讯的典范,为后世历代清官所崇拜和效仿。

如《包公案》第一则《阿弥陀佛讲和》中,秀才许献忠与邻家女淑玉私下偷情已往来半年,邻舍皆知,只瞒着女孩的父亲萧辅汉及其妻子。某晚二人相约,许生因朋友请酒夜深未至,夜间叫街和尚明修发现二人私约所用的白布、圆木,被淑玉误认而拉上阁楼。明修欲强行求欢,淑玉不从而被明修拔刀杀害。第二天,其母发现女儿被杀,邻居主动告发,推测是许生所为,为此一纸诉状告到包公面前。那时包公还只是个小地方官,“是时包公为官极清,识见无差。当日准了此状,即差人拘原、被告和干证等听审”。

让人佩服的是,包公并没有一上来就审原告、被告,而是先问干证,左邻萧美、右邻吴范都指证许生与淑玉已经有奸情半年,“此奸是有的,并非强奸,其杀死缘由,夜深之事众人实在不知”。应该说,邻居干证的证词起到了关键作用。尽管淑玉的父亲强烈要求“老爷若非用刑究问,安肯招认”,但包公并未轻易用刑,而是有了自己的心证。通过讯问许生了解到,本月只有一个叫街和尚夜间敲木鱼常经过此地,就基本判断出了案情的原委,并找到了淑玉的钗珥戒指等物证,明修一看只得乖乖招供,承认了死罪。

第三则《嚼舌吐血》,凸显了包公对质证的重视,以及对诬告罪的判决处置。

该故事讲的是西安府乜崇贵长子克忠娶妻蒋淑贞。在照顾克忠的过程中,蒋淑贞与四弟克信在如何护理克忠的问题上产生了误会。克忠过世一年,蒋淑贞之父蒋光国来祭奠女婿。请来道士严华元等来做法事,克信认为此事无益,也由此得罪了蒋父。没曾想严华元见色起心,夜间用邪药迷晕淑贞,严华元得以恣意淫乐。事后淑贞发现被人迷奸,羞愧之余嚼舌自尽。家人发现淑贞猝死,都怀疑是克信强奸了寡嫂以致其嚼舌吐血自尽。蒋光国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告到包公衙门。而克信知道自己被蒋光国以强奸兄嫂罪名告官,无地自容,到大哥灵柩前抚棺,痛哭不已,以致呕血数升“顷刻立死”。结果到了阴间遇到大哥,克忠告知克信是道士严华元所为的实情,让克信还阳以证冤情。于是克信也写了具状告到包公跟前。

包公准了克信的诉状,“即唤原告蒋光国对理”。两人当堂相互对质。蒋光国认定就是克信所为。克信申辩指证是严道士所为。蒋光国说:“严道人仅做一日功果,安敢起奸淫之心入我女房,逼她上阁?且功果完成之时,严道人齐齐出门去了,大众皆见其行。此全是虚词。”同样,包公也质问克信:“道士非一,单单说严道人有何为凭为证?”克信就将自己羞愧呕血而死,到阴间见到大哥,是大哥说严道人致死嫂子的话说了一遍。包公怒道:“此是鬼话,安敢对官长乱谈!”遂将克信打三十板。包公随后忽然困倦而枕于案上,得到托梦,遂将淑贞的婢女菊香找来,找到了关键的证物和淑贞日记簿中所记载的给严道人做法事的赏钱,与克忠托梦中所说一致。于是将严道人缉拿归案,才一夹棍就直接招认了。包公判决严道人,“填命有律,断首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