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人都不明白蝴蝶夫人在说什么,蝴蝶夫人却说,张叔原名张锦程,是第一代锦衣卫,在一次剿灭邪祟的行动中粉身碎骨,可是他的魂魄执念极强,别人都被邪祟或者吃了或者打散了,可是他的却不受侵袭,于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大师为他做了灯塔水母的肉身,从此每当有任务的时候张叔就会被拉出去当诱饵。
“好惨啊……”阿力接了一句。
“谁让他与别人不一样呢。”蝴蝶夫人又道。
也所以说张叔是大明的人,而且一直存活到了今天,只是他不会像灯塔水母一样变成幼时的模样,而是每过了五十五岁就会变成他被粉身碎骨的那个年纪,而那时,他刚好十七岁,然后,不管他身体上有什么伤,都会自动修复,哪怕是断手断脚,也会再一次长出来,最后,忘掉之前发生的事情。
“也就是说他自己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活了好多年?”我问。
“是。除非是像我这样,也活了好多年,而且知道张锦程的底细的。”蝴蝶夫人道。
然后就是这个曾远人,他确实是张叔的弟子,不过曾远人也不是普通人,他是像另一个张叔,他原来也是一个和尚,而且是汕陵本地人,有一年汕陵发大水,当地的村民愚昧,只说是水神发怒,村长带头逼迫曾远人坐化,于是将他塑成了金身,曾远人活活闷死在了泥里,刚巧张叔路过这里,也听说了这件事。
可是,曾远人被当成活佛一样供起来之后,当地的水灾并没有因此就得到了完善,还是当地的政府下力让村民们搬迁出了水灾区,可是没有人记得他们还逼死过一个无辜的和尚。
张叔也是个精明的人,他不是每次回到十七岁就真的什么都忘了,他会保留一部分笔记,虽说他不知道自己最初来自于哪儿,可是他是知道自己的血肉是会返老还童的;曾远人的魂魄也被封在了金身里,张叔用自己的一部分血肉再加上金泥给曾远人重新造了一个肉身,而曾远人也看透了这人世间的人心,他本来是无意留恋在人间的,无奈没有人渡化他。
也可能是被逼至死这件事刺激到了他,毕竟他在死的时候才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虽说是和尚,可是他更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有一段时间他续了长发去做少爷,私生活要多乱就有多乱,而且他的周期比张叔还短,他是每隔十年就会变成自己二十岁的样子,他的记忆全靠张叔告诉他,或者他自己记笔记。
过了几个十年之后,曾远人可能是真的悟了,他又打算做回和尚了,可是有人贪恋他的美色还是经常来找他。当然了,他每隔十年就会换一个身份。他也是一个与佛法有缘的人,在半山别墅遭遇那次大事故时,除了警察来查,这里还出现过当地的黑帮血拼死伤无数的事情。曾远人不忍看他们惨死,便用自己的修为封闭了这个空间。也所以,现在的人在外面看上去,那半山别墅已经荒凉了,可是如果有人能利用价质进来的话,那他就会发现这里还是一个人间天堂。
“那也就是说不是别人将他关在这里的,是他自己把自己关在这里的?”阿力问。
“是啊,他看透这个世界了,若不是他,那一年的大事件当中,会有许多人死去,后来那些人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带着凶器来了,然后就莫名其妙地又离开了。”蝴蝶夫人如是说。
“他现在算是半山别墅的什么?老板?”我也问。
“不是,半山别墅是有老板的,虽说这个空间是他自己的创造的,可是他还是扮演着一个少爷的角色,甚至有客人凌辱折磨他时,他也会受着,他会把这个当成是一种修行。”
“哦……他身上的伤就是变态的客人弄的,可是他也知道这些伤对自己来说根本不痛不痒,他反而是逆来顺受?”焦老大也问。
“佛家不就是讲究一个今生受罪来生享福嘛?”陈雁之半开玩笑地看向了焦老大,焦老大摇摇头,表示自己可不敢苟同。
“他要一直守着这个空间吗?”我也问。
“我哪里知道他的想法,不过我却是知道,荣婆子来了以后,恐怕这里要发生变化了。”蝴蝶夫人又道。
对了,荣婆子还在这里呢,就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忘记了事情,不过目前来看,我们比他们先找到曾远人,这对我们来说是有利的。
只是,我还有一个不明白的事情,为什么小白会变身呐,而且它身上戴的骨笛有什么作用啊?
蝴蝶夫人去整理香台上凌乱的经书去了,我想着下次再问她吧,好像她进了这个空间之后就变得心事重重起来了,就连平时抛的媚眼儿,也不喜欢抛了。
陈雁之似是看穿了我的心事,他看了看小白狗悄悄在我耳边开口了。
“说来也挺神奇的,这小白是我捡的,它一直跟着我,我顺手就养它的,看来回去以后要问问老头子。”
“万一小白就只是一条普通小狗,是它身上的骨笛的作用呢?”我又道。
“谁知道,先管曾远人的事情吧,刚才蝴蝶夫人说了一大堆,我这脑袋有点儿乱,而且曾远人一直守着这个半山别墅,我们还要请他帮我们找十二舍利,他能答应吗?”
“不是有张叔的手书吗?”
“我怎么感觉那个没用啊……”
陈雁之说完洗抹布去了,我看了看蝴蝶夫人,她真的是在认真地干活,焦老大也在擦窗子,而阿力却是扔掉抹布去看宠物包里的小白去了,她好像要从它身上看出来个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