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梧桐老街景致靓(2)(2 / 2)

玉真公主对情人王维的秘藏猫腻给后世科场作弊、买官卖官起到严重的负面表帅,这样的恶习时至今日还没有彻底杜绝。

玉真公主与诗仙李白的关系更是说不清道不明,但有一点可以坐实;那就是李白和王维两个大诗人却是互有才华老师不相往来,其原因全是为了情人玉真公主;何等的滑稽?何等的可笑?

当今人站在月亮底下朗朗有声地吟诵“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诗句时,是否会想到那是李白给自己的情人玉真公主的情书?

大唐时期有一种胡人舞蹈叫剑器舞,就是一个女人穿着半裸半露舞剑,剑光挡住身子;舞姿婀娜,身材轻盈。

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公孙大娘,曾经做过唐玄宗的妃子;后被杨贵妃排挤出宫。

杜甫每每喝酒醉了就谈论女人,在杜甫的心目中;公孙大娘就是天仙,是给自己创作灵感的支柱。

在唐代,朝廷正式形成教坊歌妓制度,以皇帝为首;唐太宗之初宫女是三千人;但到了唐玄宗时却有“先帝侍女八千人”之说。

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歌妓一万一千四百零九人,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内人的职责还有一条;那就是陪皇帝睡觉。

唐朝一个社会无论是官府迎来送往,宴宾典礼;还是官员们聚会吟诗,游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

官僚贵族们普遍蓄养家妓,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的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的真实写照。

而且白居易自己也身体力行,晚年在家中养妓过百。

“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这首诗歌写出了唐朝女性自由的爱情生活。

唐朝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被视为正常。

如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

一个唐朝,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

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

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一少年入门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合。

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薮,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说:暂为夫可乎?赵氏说: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

唐代的传奇小说中有不少是写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

令人发笑的是,唐人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加以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幽会。

情人问她怎么忍心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

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出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

唐代是一个妇德严重失范的朝代,女性亦可不重贞节,不守贞操;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

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

据唐书记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三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不以为怪,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官僚贵族的女儿改嫁的也很多,庶民的妻子,夫死后亦可改嫁。

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再醮之女。

宰相宋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就是一代大儒韩愈,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