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门,刘燕心有余悸,拍拍胸口道:我的妈呀,真是吓死我了,还从来没有感受过他们这样的热情呢。
李明月笑道:这下好了,你在你们刘家的地位,一下子从扫把星变成大公主了,看来这一趟我没有白来。
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刘燕白了她一眼,道:不过还真别说啊,他们还真是厉害,明月妹妹,你从哪找来这么两个神奇的小子?
什么神奇的小子?你爷爷不是说了吗?那是世外高人!苏瑞在旁边接口道,说完还真就摆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
对,是世外高人。我的高人兄,感谢你今天让我大涨面子,你说吧,咱们晚上准备去哪玩,全部我请。刘燕调侃道。
苏瑞也不客气,道:听说北都的夜生活丰富多彩,来了北都怎么能不到夜店去玩一下?
你居然要去夜店?刘燕满脸的不可思议,似乎难以置信。
很稀奇吗?本少作为新世纪好青年,喜欢去夜店怎么了?苏瑞道。
刘燕道:听说喜欢去夜店的都不是什么好鸟啊。
苏瑞道:你这都是什么年代的观念了?我倒是听人总结过,八十年代去不去夜店,那是正经人与坏人的区别,九十年代去不去夜店,那是有钱人与普通人的区别,到了新世纪,去不去夜店,那只是活泼爱玩的人与书呆子的区别。
哈哈,逗你呢,其实我也喜欢去,只是明月对那种场合不太感冒,所以才故意这么说的,上当了吧。刘燕大笑道。
李明月确实不喜欢去夜店,她总感觉那种地方太混乱,遇到突发状况的几率很高,尤其是像她这种特别漂亮的,一旦进入那种地方,各种骚扰不胜其烦,所以她宁可不去。
不过今天有清风在,她也不忍打击大家的热情,说道:既然来一趟北都,不能白来,大家晚上就去酒吧放松放松吧。
李明月都同意了,刘燕喜不自胜,道:那好,晚上我们就去酒吧,听说在农体对面新开了一家叫迷城酒吧的很不错,一起去看看。
好,我第一个同意。苏瑞立即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