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想做个好事挽救一下男主的心理健康,还披了个商业敌人的马甲,这合适吗
但是如果只是商业敌人,那周恪离应该还不至于说,她的心理又咯噔了一下:“顾家……可是和军阀有所勾连?”
周恪离抿了抿唇,没什么感情的说出了一个名字。
“陈一峰。”
“当初商税猛涨,自周家起,渐向所有商铺施压,只有顾家安然无恙,生意反比寻常更好了。”
他的尾音冰凉,听的顾念之也冰凉,刚刚有多待见李辉,这会儿就有多不待见他。
李辉这个老狐狸,也不知道活了多少年,这么会打商业战,周恪离年岁还小,手段稚嫩,周家的其他人又没什么经商头脑,对上这么个老手,自然是胳膊掰不过大腿,满盘皆输。
顾念之忽然悟了,为什么原文里的周恪离会那么厌恶顾念之,心存死志被救活会恶心,愤怒,被自己的仇人害的家破人亡还被仇人给安排的完全不能死不可以和家人团聚。
这简直是羞辱,脑补一下都觉得不能呼吸。
她顶着‘顾家小姐’的身份,顺利的过了安检,民兵都没有细查就直接放他们过了关口,顾念之理了理自己的狐裘,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确实是顾家对不起你。”
周恪离未答,便听那女人道:“但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顶着这个身份壳子本质上来说,人间的势力,和我毫无关系。”
反正周恪离都看到她喝血了,不如破罐子破摔,说不定风雨彩虹又见明天。
顾念之脚踩油门,毫不犹豫的绕过了城门口的李辉和他身边的豪华老爷车,天又开始蒙蒙的雾雨,周恪离冰冷的声音这会带了一点温度。
“左转,去夜玫瑰。”
意思是这件事过去了。
顾念之一边开车,一边留意观察一下周边的风景,愈开车愈觉得不对。
这不就是老上海吗!
就算是朴素的言情故事不需要逻辑,不过提到平城,总不免往北京那一块儿想去,脑子里都是壮阔的紫禁城飒沓的秋。,但是现在,这辆不大的老车停在湿润的雨夜里,霓虹被雨水润了,在镀膜一般的地面拉的极亮,姹紫嫣红,淋成一片融融的彩色,亮的晃眼。复古又柔美的歌声自红色的大幕内雍容的传来,是一首夜调小曲,柔软旖旎的女声低吟浅唱,暖气和酒香、姑娘们柔媚的笑声一同传了出来。
夜玫瑰,看这架势估计是平城数一数二的夜总会,顾念之停下车:“陈一峰在这里?”
周恪离不知想到了什么,白皙的耳垂泛了一层红色,微妙的神色转瞬即逝:“他同这里的金牌歌姬楚潇潇相好,每周会抽出一日来此地同她幽会,今日是周日。”
言下之意,前面六天都没有来的话,今日的必定会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