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沈璟停住,灼灼目光看向眼前。
唐笙好奇,一时忘记松开手,下意识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看看到了哪里。
可现在把沈璟的手当场甩开似乎也不是一个绝佳选项。
唐笙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牵着的手上。
刚一转头,一只浑身黑色长毛的大猩猩猝不及防地闯进视线。身形体态与人类有七八分相似,但是长相放在人堆里绝对算丑的吓人。此刻它正慵懒地坐着,张着嘴巴露出粉色的舌头,做婴儿吮手的动作。
她不再是整个动物园最靓的崽儿了!
“……”沉默了半天,她从牙缝儿里挤出几个字,“我真是,谢谢您嘞。”
男孩子的手……其实也挺软的。
等等,怎么就牵起手了?
“跟爸爸客气啥”沈璟眉飞色舞。一手攥着两张门票,一手自然而然地拉起唐笙的手,“走,检票去。”
隔着厚厚的毛线手套,依昔能感觉到他手掌的轮廓。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感却极佳。
沈璟的羽绒服本就是长款。他的个头又比自己高,穿在自己身上,直接成了加长款,只露出一个脚踝,将翻遍了整个衣柜才搭配好的一套遮的严严实实,一丝不漏。
他们俩正式成为恋人满打满算也凑不齐一周,这么快就牵手,会不会显得她太不矜持?
神马意思?难不成看个猩猩还得发表一个观后感?你这样就有点过了吧!
沈璟回想着之前在本子上看过的唐笙随笔——我想和你去动物园,逼你学大猩猩走路,犹豫了一瞬,还是小心翼翼地提醒,“什么都可以。”
许是唐笙一身黑色长款羽绒服从头裹到脚,让大猩猩产生了看到同类的错觉,一向懒散待客的大猩猩竟出奇地给面子,圆溜溜的眼睛与唐笙四目相对了好几秒。
唐笙陷入了沉默:“……”真是抱歉,她不是说大猩猩哪里不好,只是实在没有长在她的审美点上,她实在很难理解这种野性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