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仓库出来后,吴初元先回了趟行馆。
从自己房间里掏出一个手杖。
他小时候贪玩不服输,打蓝球的时候跟人撞了一下,膝盖粉碎性骨折过。
他对外称那次受伤比较严重,有时候劳累过度,腿会有些酸疼,便着人做了一根手杖,偶尔拿出来用一下。
没人知道,那根手杖里真正藏着的其实是杀人的利器。
吴初元拄着手杖,回头看了一眼还亮着的那间会议室,交代随行的秘书:“告诉小姐,我出去散步了。”
秘书不解的看着他:“腿脚不舒服还要去散步?”
吴初元拿手掌戳了戳秘书的胳膊:“怎么,不行啊?”
秘书八卦的看着吴初元:“您不会是去见美莎小姐吧?”
“来那莱没带脑子啊?”
“啊,那就是去见三太太。”
“我见谁跟你有关系吗?”
秘书叹了口气:“自从小姐看了那些个同人文以后,就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让我监督您的一举一动,替您赶走身边可能出现的莺莺燕燕,您现在出去散步,我要是不问问清楚,我待会儿汇报不了工作啊。”
吴初元快被李秋月的幼稚行为气哭了。
“你动动脑子,美莎他们昨天就走了,我怎么可能是去见美莎。”
秘书一把捂住嘴:“您在大皇宫还勾搭过别人?不会是范西斯回来了吧。”
吴初元真想举起手杖把他戳地上:“回去多吃点儿核桃,别舍不得花钱,公司不是有内购价吗?”
说完,吴初元拄着手杖,慢悠悠的走了。
吴初元一出门口,秘书就尽职尽责的掏出手机快速的给李秋月发了条消息:“少爷一个人出门了。”
李秋月交代过他,一旦看到吴初元单独出门,要跟她说一声。
正在开会的李秋月抄起手机看了一眼,简单的回了一个:“收到。”
“需要我跟上去看看吗?”
“他去见谁?”
“少爷说要出去散散步,美莎小姐和三太太都走了,据我所知,少爷好像在那莱也不认识别的女孩儿,应该就是就是去散步了。”
李秋月快速回复:“那就让他去吧。”
放下手机,李秋月心里有些没底,她担心吴初元背着自己伸黑手,又不好名正言顺的查,只能打着驱赶莺莺燕燕的名义,让秘书监督吴初元的行动,
好在这秘书也是个脑子简单的,李秋月告诉他什么他便信什么,倒也没节外生枝来。
黄昏,垂柳拂面,圣水河像一条金色的玉带,系在大皇宫的上北处,
吴初元沿着圣水河一路慢慢走,路过的侍女们纷纷低头垂手向他问好。
有侍女走的着急,差点儿被自己的裙角绊倒,吴初元见状,赶紧伸手服了一把:“慢点儿。”
侍女羞红了脸:“谢谢吴少爷。”
吴初元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水光丝衬衣,儒雅又俊朗,微分一吹,衬衣鼓鼓的,显露出他衬衣下有形有状的胸肌。
侍女们从小长在大皇宫,王公贵族见过不少,也是个顶个的好看,但吴初元和他们不同,吴初元比他们更好看之余,看他们的时候,眼睛里是活的,她们好像能从吴初元的眼睛里看到他对周围普通人的尊重和怜惜。
这和那些从来就高高在上的贵族可不是一个路子的。
侍女抬起头,脸颊跟挂了火烧云似的:“吴少爷可喜欢圣水河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