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扇红色鎏金的大门打开,李秋月挽着吴初元走进宴会厅,
彼时宴会厅内正飘荡着抒情版的那莱民乐《同一颗心》,其中有一句歌词“我生来就是那莱人,我的灵魂和血肉属于那莱,世人将会记住我的名字。”
秋武在幽州是政治避难,说难听点儿就是被赶出家门的丧家犬,从前办宴会,他声色犬马,只为今朝有酒今朝醉,从不宣扬自己那莱王子的身份。
今天却不同,今天则是把那点儿政治野心明晃晃的漏了出来,恨不得写个公告发布到社交媒体上。
李秋月轻轻捏了一下吴初元的袖子:“今天的宴会有看头了。”
“有范西斯在背后撑腰,他正春风得意着呢。”
“嗯,春风得意马蹄疾,春武一怒把秋武屁股踢。”
吴初元侧脸看了一眼李秋月,被她的信手拈来的一句歪诗斗的哭笑不得。
彼时宾客们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小声调笑。
李秋月和吴初元辅一进厅,就成了全场焦点,
外界关于这对金童玉女的传说一直没断过,大家都说吴初元虽然只是李秋月的助手,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就是李氏内定的女婿。
但也有人说,吴初元就是李爸培养给李秋月的一只黑手,专门替李秋月干脏活儿的,李爸在抱养吴初元后,就明确给吴初元画好了线,他只能当李秋月的影子,不能对李秋月生出私情。
宾客们举着酒杯向李秋月和吴初元致意,微微侧身给两人让路,
李秋月和吴初元礼貌的点头回致,穿过夹道的晚礼服和各式西装,徐徐来到宴会厅正中间。
范西斯正举着红酒接受众人仰望,他穿了一身红色的燕尾服,半长头发搞了个锡纸烫,再配上一张惨白的脸,跟吸血鬼似的。
李秋月悄悄歪着头,跟吴初元打趣道:“呦,他今天这发型不错,要是放男团里,妥妥的c位啊。”
吴初元收了收胳膊,提示她注意影响:“收着点儿。”
见李秋月来了,范西斯把酒杯递给旁边的服务生,张开双臂,作势要过来抱她。
“哦,亲爱的李秋月,你总算来了。”
李秋月当即一根手指头戳住他的胸口,把他直直的戳了回去:“滚。”
李秋月对范西斯从来都不讲道理,打骂是家常便饭,一开始圈里名流还觉得太粗鲁,有失体面,纷纷上来劝两句,后来发现他俩从认识第一天起就这么打打骂骂的过来的,也就见怪不怪了。
“两周不见,你不想我吗?”
范西斯看着一袭银白色修身晚礼服的李秋月,眼神似秋水含光,体态端庄优雅,既有东方美人的典雅,又不失西方美人的性感,在范西斯看来,这种美是全人类独一份儿的。
所以他怎么也想不通,上帝怎么会把这种人间绝色生在了大华,搞得他摸不得睡不得的,心里痒的很。
李秋月咬牙切齿的回他:“想,天天想着怎么揍死你。”
范西斯又招惹李秋月道:“好歹咱们小时候也是一起长大的,你这样不好。”
李秋月呵呵一笑:“同年同月同日生就叫一起长大了?那跟我一起长大的人可有点儿多。”
“你别不承认啊,我7岁时跟着爸爸来大华访问,还在你们家住过2天,你还教过我怎么开拖拉机,咱们俩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眼见范西斯又要翻旧账,李秋月赶紧打住:“行了行了,统共教过你1天,你拿这事儿说了多少年了,你要点儿脸行不行?”
两人正小学鸡互戳,吴初元拦住侍者,给李秋月要了一杯温开水,她还在例假期,不能喝酒。
范西斯用胳膊推了推她:“还在因为你弟弟的事情跟我生气?”
李秋月两眼一飘:“别瞎说,我哪儿来的弟弟,姓陈的不是我弟弟。”
“都是大华裔,以姐弟相称不是更亲近些吗,别那么小气。”
李秋月拉过吴初元,跟范西斯炫耀:“要想当我哥哥弟弟,那起码得长这样儿。”
“陈念文那小子可喜欢你了,一直嚷嚷着想认你当姐姐,你看你对这个小男宠都那么好,为什么不考虑试着和陈念文好好处一处呢?多收一个弟弟你也养得起。”
吴初元不是第一次被人说是李秋月的男宠,其他人这么说的时候,他是不在乎,但换成范西斯,他倒莫名其妙的觉得很骄傲,男宠怎么了?男宠说明她更喜欢我,胜过喜欢你。
李秋月揽过吴初元,特自豪的捏捏他的脸:“什么男宠?!吴初元救过我的命好吧,陈念文那小子是想要了我的命,你不嫌自己命多,那个败家子给你正合适。”
范西斯还在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大华有句老话,叫得饶人处且饶人,李总太小气了。”
“你再多说一句,我立马撕烂你的嘴。”
范西斯知道她话虽然讲的夸张了点儿,但打在脸上的巴掌却一点儿都不掺假,于是识趣的抬手捏住嘴巴,跟只鸭子似的:“好好好,我闭嘴。”
李秋月满意了,神色也略略放松了不少。
范西斯转移话题,没忘了今天晚上的目的,这场慈善晚宴就是为了设套让李秋月出血的,晚宴还没开始,站着干聊也没意思,不如趁机谈谈她的口风。
“今天是慈善晚会,一会儿你准备捐什么?”
李秋月避开问题,直接反问了回去:“你呢,你准备捐什么?”
范西斯摆摆手,伸手想去帮她摘肩头上的一根长头发,结果手抬到一半,就被吴初元抢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