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的律师,还拿出了几张照片,以及新日彩电厂制作的vcd方案,其中有线路图。
用这些照片,向法官证明,新日vcd,真的是他们自己研发的,与对面的青竹牌vcd没有任何关联,他们压根没抄袭青竹牌vcd。
何根生等他们亮完证据,他也亮证据。
他的证据就比较简单了,请法官找第三方机构欧,现场拆两个品牌的vcd,找出异同。
其实,他可以自己安排人员做这事的,但是,为了避免被人说他安排的人是托儿,就请法官指派人员。
法官准许他的请求,派工作人员,邀请了香城最著名的检测机构,由技术人员拆开两个品牌的vcd。
当两个品牌的vcd外壳被拆开,它们的内部样式,完全一样。
被告的律师急忙辩解,称这个情况是正常的。
就像人的长相,你不能因为自己是人,别人也是人,就说别人抄袭你的长相,必须给你交钱。
他们中的一个律师还举了一个例子。
那就是,目前生产彩电的厂家,非常多。
有一些厂家,也申请了彩电专利。
不过,各个彩电厂,生产的彩电,样子大同小异。
如果把彩电拆开,它们的内部构造也是一样的。
你不能因为彩电内部的构造相同,就说别人抄袭你的专利吧。
何根生明确地说,这就是抄袭,就是犯法行为。
只是,那些彩电厂没有专利意识,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
如果彩电厂有专利意识,他们也可以递交起诉书,要求抄袭的彩电厂,给出相应的赔偿。
当然,彩电究竟有没有抄袭,不是他关心的重点。
他请第三方人员,继续拆两台vcd,露出更多更核心的机密。
将内核拆开,其中有两个零部件,样式,大小完全一样,就连安装的位置,也完全相同。
何根生指出,这个零件实际上是多余的。
即便没有这个零件,vcd也能正常运转。
青竹牌vcd,之所以多出这么一个零件,就是为了防止被抄袭,特意做了一个陷阱。
被告的律师连忙狡辩,他们vcd的这个零件,是有用的,跟青竹牌vcd是不一样的。
何根生请第三方人员,验证两台vcd上的这个零部件。
如果去掉它之后,vcd能否正常工作。
把两个品牌的零部件都去掉,都可以正常运转。
被告律师说的话,也就不攻自破,那就是谣言。
这个案件,已经上水落石出了。
新日牌vcd,确实抄袭了青竹牌vcd,侵犯了原告的专利。
被告律师还在做着狡辩。
然而,他已说不出什么新的证据。
只不过在胡搅蛮缠,就像泼妇跟别人吵架,明明自己不占理,反而啰里啰嗦说一大堆。
法官终止了被告律师的发言。
宣布休庭半小时。
法官,还有各种工作人员,都离开了。
其实,这种案件,可以不必现场宣布审判结果的,而是先休庭,等过段时间,再宣布审判的结果。
但是,这个案件的关注度这么的高,有这么多人在现场旁听,如果不早日宣布结果,估计大家是不答应的。
而且,这个庭审结果,会对各个企业的生产,产生指导性的作用。
所以啊,最好当场宣布庭审结果,以便大家了解这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判罚结果。
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抱有不良想法的企业,产生威慑力。
半个小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