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逃离(1 / 2)

那个小孩在林知渝这里住下了

理由是这孩子实在无处可去。林知渝也从在孩子的口中的到了另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穷书生,虽然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却苦于无权无势。连进京赶考的盘缠都没有凑得出来。只是这也无什么稀奇的。古云国里这样的书生多的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氏族这个道理已经根深蒂固了几千年。

但是他不同,幸得遇见贵人并且得以翻身。

穷书生后来娶了个商人家的女儿,成婚后妻子对他不离不弃,并且掏出自己的全部嫁妆供丈夫读书考取功名。可惜当书生金榜提名,长安观花时,妻子却因为一场癔症去世了,只留下一个不足满月的孩子。

少年夫妻,最是情浓。可惜良人已逝。但是这个书生还是个情种。后来,书生从此便再未娶妻,只将幼子托付于母亲抚养。自己专心政事。在庙堂之上施展自己的抱负与才华。也有幸得到伯乐赏识,书生一路从地方七品小官做到京城二品大员。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也不能不说是一段传奇!

可是,一次天子晚宴上,早已经成了重臣的书生见到了一个宫娥,一颦一笑都恰似亡妻当年。也勾出了自己的无限哀愁。便趁着酒劲,闯下了弥天大祸。并最终因此事被人做局陷害。身败名裂,沦为天下人的笑柄。

而他的老母亲因此事日日以泪洗面,不久便与世长辞。独留幼子苟活于世。

而故事里的幼子,便就是刚刚来到林知渝身边的林珩之。

权力的斗争,本就如此。牵扯的不经意间便是许多人的妻儿老小,身家性命。所以林知渝从来不想牵涉到其中来。

林知渝见那孩子可怜又因为两人同姓。便认他做了自己的弟弟,二人感情倒也在朝夕相处中愈发深厚。

但是,林知渝也从未放弃过逃离的念头。

终于,在桃花快要落尽的时候,林知渝再次遇见了杨清语。仍然是在垂花门处。那人倒没有在扫雪,拿了个扫帚在扫枯枝落叶。

巧,也是不巧!

“别来无恙啊。”

杨清语只是低着头,许久才回话。

“奴婢,见过主子。”

林知渝并不意外她是这个反应。毕竟在杨清语眼中,自己是毁了她所拥有一切的罪魁祸首。自然是不期待她能待她如久别重逢的故人那般亲厚。但是林知渝并不想放弃。

“我知道你恨我,但是我认为我们本质上应该是同一种人,不认命。你不甘心做一个奴婢,而我林知渝也不甘心做一只金丝小雀。所以,为什么不合作呢'

'奴婢不认识什么林知渝,奴婢原本只是流落街头的一个疯子,若不是太子爷救我。奴婢可能早就饿死街头。主子说的奴婢不知道,不知道。”

杨清语说完这些,就拿着她的扫帚准备离去。林知渝又怎么肯放她走立马上前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杨清语?你还是我以前认识的杨清语吗?”

以前的杨清渝得杨老爷器重,又是嫡长女。虽然心术不正,妒忌心强;却也是好胜心重,最骄傲的一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