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没有想过。
对你来说太遥远了吗?你想想嘛。
不敢想,这种事好像人生大事一样。
我不想住寝室,想要一个家但我感觉,我想养一只布偶猫,然后每天晚上抱抱自己最爱的女孩,你想吗,嘿嘿。
我……
我先说你和我在一起的好处。作为一个好青年,我会打扫屋子,我能做家务,会做饭,会洗碗,我能给老婆洗脚。
哈哈哈哈,我就会吃你的饭。
当然我也有不好的,气血省,就是性欲强。这不怪我,我天生那方面要求就高,真的不怪我,我诚实地说了,该你了。
我就是乱发脾气,有时候根本找不到生气的理由,然后很难哄,哄到你生气。
老婆,生气,哄就好了。
可我故意生气,喜欢无缘无故地生气。
难整……说点有意思的,要是你真的惹我生气了,我把你推倒了,嘿嘿,你会怎么样
推开你。
我很强行呢。
我……我就哭。
好吧,你没治了,我看开了生理方面是要解决的。古人云,食色性也。
不知不觉入冬了,北京的一月份很冷,下着小雪,窗外的树都是雪白的,还有淅淅沥沥的雨伴着雪,风还呼呼地吹着,一切都显得很冷寂。
晚上的时候程毅已经不再出去给别人画画了,太冷的天气仿佛是在折磨他,脚走在街上的时候,好像是踩在地上,就快要冻僵了。
程毅的出租房附近有一家快递,他打算把东西从这里寄出去,然后快递转交给怪。
他现在每一天都在写稿子,不停地改,不停地写,不停地交稿。现在的文笔开始慢慢地长进,有一家出版社在联系他,希望他能够每一天更写,读者来信很喜欢他的文章。
程毅第一次看见编辑来信夸奖他,感到非常地开心,他真的开始喜欢了写作,不仅仅为了获取金钱来生存,更多的是书写自己的心情。
程毅休息的时候会想起怪,他算了一下日子,他们两个已经很久没有通电话,没有发短信了。这让他开始胡思乱想,感情逐渐走向了尽头,好像缘分就快要断了。
程毅心想时间后就和怪说分手,他不想要这样躲躲藏藏的爱情了,幸亏北京是一个大城市,要不然在街头遇见,一定是落荒而逃,一年后的高考,他知道自己的女友不是大学生,他一定受到刺激,现在趁早分开吧,长痛不如短痛。
他想起怪说,耳朵,你能不能送我一双原味的袜子。
为什么啊,这是什么奇怪的爱好。
我……我有点变态,喜欢袜子。
程毅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男孩子,怪喜欢女孩子的脚,尤其是漂亮的脚。他说脚是最柔软的行走器官。
想到自己没有送怪袜子,于是他就脱下了自己那双褐色的袜子,然后找了一双粉色的袜子穿上,他穿了两天,但是他脱下来闻的时候没有脚臭味,程毅的脚一般不会发臭,一双袜子可以穿一周。
程毅只想把自己的全部满足怪的一切,都想给他。第一次遇到一个自己很喜欢的男孩一定会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怪之前说过很想要他看过的一本书,用来收藏,他很喜欢一本言情小说,里面的内容是,女主是一个很自卑,敏感,内敛的女孩,他青春期时遇到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大抵小说中的男孩都是优秀的,文理科分班分在了不同的班级,后来他们毕业后没有在一起,男孩去了外国留学,女孩在外省读书,他们冷战了四年。时间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在一起了,男孩知道女孩内心的一切,接受了他的种种不好,敏感,自卑。他拯救了他,之后很幸福地在一起了。
这是程毅见过最好的故事,他很细腻,不想直接告诉怪自己的内心,仅仅想通过故事告诉他,自己就像那个女主一样,渴望遇见一个很爱自己的男孩出现在生命里,希望他能够接受一个内心敏感的自己。
每一次看到书里写,君是生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家庭,他的爸爸妈妈很开明,很小的时候,君问他爸爸自己从哪里来,君爸爸说他是来逗妈妈开心的,以后爸爸会去天堂,那么就让他保护妈妈。
这是程毅听过最好的话,很温暖。他看到这里就会落泪,然后拼命地想自己的生世,可是除了头痛,什么都想不起来。
程毅曾再一次去找医生,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他的海马会越来越失灵,以后他忘记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他害怕自己遗忘很多事情,就拼命地写下来,每一天写日记,他想送给怪,告诉他自己的心境,是怎么想,让他明白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接受他。
程毅抱了一个纸箱子走到快递店里,一路上风一直在吹,他的头发在风中凌乱着,小小的个子在风中随风而去,心情却感到很荒凉。
他的纸箱子里面都是送给怪的,两个本子写的日记,几页纸张写了八千多字的小说,一条围巾,一双粉色的袜子,一本自己最爱的小说,还有一只布偶兔子。
他希望怪看到这些会开心,主要是希望他能够看完自己写的东西,虽然写得很乱七八糟,但是里面都是自己的心事,一个19岁少女写的心情,仅仅希望自己的情人能够看,然后了解他,接受他。
程毅第一次因为一个人去做这些事,生命中总有一次奋不顾身,就算没有在一起都不会后悔曾经的付出,只是会遗憾当初没有在一起。
他的爱情是无可奈何,不得不离开,只有逃离才是他的模样,落荒而逃真的会践踏他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