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屁儿那边的马灯,近了!
林有领着明烨,只好迎了上去,刚说了一声:“吴大队长,这么晚了,还忙着啊?”,就听见身后一个声音响起:“有哥!还带着客人在转圈圈呐?”
这声音让林有和吴小屁儿,都心一凛!
因为他们都听出来了,说这话的人,是谁!
是志远!
林有回头一看,志远正走过来,边上胖子提着灯,大鱼打着手电,就三个人,不见其他人跟着。
志远上前,和吴小屁儿寒暄,一副“偶遇”的调调,还拍吴小屁儿的马屁,说他这么晚了还带人巡街,忠于职守,是“百姓之福”。
吴小屁儿敷衍了两句,就转头直勾勾的盯着林有边上的明烨,还伸手一指:“这位是?”
然后转头看着志远,阴笑道:“他不会也是李大当家的伙计吧?瞧着面生得很。”
志远淡定的一笑:“当然不是。这是我义结金兰的兄弟叶明柳,于我有救命之恩呢,刚才和他一起喝酒吃饭来着,今儿的几道野味,全红油赤酱的,把我这兄弟给吃撑了,说要散散以消腹涨,所以我让有哥带他先在街上转一会,消了食再送他回住处。”
林有听了,看志远的眼神,不犹得更加的温软:哥儿厉害,冷静又机智!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把那吴小屁儿原本可以追问的种种由头,一下子就给全抹了!就连“住处”二字,也用得极妙,可进可退!
钦佩之外,更感志远的恩义,他知道,志远之所以赶来,除了要救叶明柳,更是为了他林有,怕他在吴小屁儿手上吃亏犯难。
哥儿向来如此,真心的将伙伴视为兄弟,极护犊子,纵使在子弹纷飞时,也能将唯一的钢盔让给同伴,将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让给同伴,这就是哥儿!
吴小屁儿听了,一时间是又不甘心,又被噎得无活可说。
虽不甘心,也不能咋地,人家都说了,那叶明柳,是他义结金兰的兄弟,这是大包大揽的节奏,自己还能咋地啊?总不能真的撕破脸吧?且不说这李纳背后的势力了,光是他身边的那几个猛人,就极不好惹,真打个冒烟起,自己有没有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都不知道!
别看这会子最让人害怕的李阎王不在,不在才更可怕,那李阎王之前可是跟在李纳身边的,这会子人不见了,去哪了?说不定就在哪个房顶上正用枪瞄着自己的脑袋呢!
一念及此,吴小屁儿只感觉背脊发凉,这会子,他比林有更不想撕破脸。
吴小屁儿推说“还有公务在身”,很快就带着手下人走了。
见吴小屁儿走了,明烨才将目光转向志远,之前他一直端着,“礼貌”的注目于吴小屁儿,陪着“恭敬”且带讨好的假笑。
这会子,看李纳的眼神,真诚多了,甚至有点亮晶晶的。
眼见大祸临头,不想是自己一直视为敌人的李纳,挺身而出,甚至为了救人救彻,还谎称自己是他“义结金兰的兄弟”!
明烨拱着手,声音渐咽:“谢李兄!李兄,你如此为我,我真的……真的……都不知说什么是好……”
一向善于“巧言令色”的明烨,这会子只觉得喉咙里都有点哽,以至于笨嘴拙舌,是真的不知说什么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