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慕言神秘一笑,“有竞争才会有进步,如果你真的有兴趣,不妨抽个时间去我办公室谈一谈?”
说的话,也不过是打官腔。
对方想想也是,便把目标定向了林挽歌的方向。
“尊夫人,好久不见了,听说之前飞机失事,真是惊险万分哪!幸好活着回来了。”
林挽歌优雅大方地笑了笑,“是万幸。”
林挽歌没什么兴趣,站了一会,百无聊赖之下,轻声在他耳边道:“我肚子有点饿,去甜品区转转。”
薄慕言轻拍了她的腰肢,“去吧。”
林挽歌便步步生莲般,穿着乳白色的高定礼服,一步步朝着甜品区走去。
才挑选了一会,垂眸看到自己的正前方,站着一个人,而且是个男人。
那双擦地锃亮的黑色皮鞋,首先映入眼帘。
薄慕言并不喜欢这个类型的鞋子,肯定不是他。
她更没有心思去看对方是谁,往旁边一挪,想绕过他,谁知他也跟着一移,仿佛就拦着她的去路似的。
林挽歌红唇微抿,抬眸,才发现堵在她面前的人是萧逸飞。
一想到刚才他在门口说的那些话,一股油腻的反胃恶心之感升起,冷眸一转,低声呵斥道:“让开!”
怎么就像一只苍蝇一样,甩都甩不掉呢?
薄慕言想到在家里的那个黄脸婆,天天披头散发抱着孩子无脑的转悠,再看看面前这个如天仙一般的女人。
相较之下,高低立现。
自从刚才在门口看到她的那一刻,就惊艳了。
一袭乳白色的搞定礼服,穿在她的身上,简直是相得益彰。
若是穿在普通人的身上,那必然显地人黑不溜秋,腿短腰粗的。
但是穿在她的身上,就另当别论了。
她的肤色白皙,远远望着,就如同冬日里的白雪,比这乳白色的颜色还要白。
但却并不是毫无血色的惨白。
多一分则嫌多,少一分则嫌少。
气质这块拿捏得死死的,娉婷如蝶舞,他一进宴会厅,目光就一直追随着她。
好似被黏住了似的,抽不开眼睛。
“挽歌,你难道就这么讨厌我吗?”
萧逸飞不让开,反而可怜兮兮地问。
明明是一个七尺的男人,却忽然表现得这么恶心,用难以令人接受的声调,说出这些令人作恶的话。
“是。”
林挽歌没有丝毫犹豫,便承认了。
发自内心,没有一丁点儿的好感。
“我今天连女伴都没有带。”
萧逸飞端着红酒杯,指了指他的身侧,空荡荡的,似是在提醒林挽歌,林清欢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虽然林清欢还没有死,在家里喂养孩子,但对于萧逸飞来说,她已经死了。
一不能出现在外面的世界,不能抛头露面,也就意味着不会和萧逸飞出席各式各样的宴会。
二来,她的死亡,已经被警局证明了,如果她出现,立马会成为通缉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林清欢活着比死了更悲催。
但萧逸飞并不回去管这么多,他倒是更乐地自在,不会再管东管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