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请的手势,看着苟归元笑,他无可奈何,只好开始吃。
玉倾子到外面去了。
苟归元沮丧地说:“猫肉的味道一点都不好,虽然狗天生讨厌猫,但是并不喜欢吃猫。”
我:“也许吃了猫的脑子,能够让你掌握猫的运动方式,让你变得更加敏捷和灵巧,就像你吃了历史老师的脑子就变得擅长讲故事一样。”
苟归元:“身体的结构和机能都有所不同,我不可能学会猫的运动方式,不可能像猫一样捕猎和打斗,而且也不可能学会那些独特的战斗技巧,狗有狗的方式,与猫完全不同。”
我:“赶紧吃,那样我就不用再踩死猫了。”
苟归元:“貌似味道也不算很差,至少比果子狸好吃些。”
我:“你还可多吃点。”
然后他真的把猫尸吃得七零八落,不仅吃掉了脑子,还啃掉了十几节脊椎骨,吃掉了猫的心脏和肝以及腿上的一点肉。
在我想象中,苟归元的妖怪级胃酸会把毛柔柔奇异的生命力,也就是九条命什么的彻底消化掉,可能还会吸收掉一小部分。
我则拿起旧塑料袋,把那些散发出腥味的残余垃圾清理和集中到一起,用纸擦拭脏兮兮的地板,然后全部装进一只没破的旧塑料袋子里,准备明天拿去扔在外面巷子口的垃圾桶里。
这事一点都不好玩,因为我根本不喜欢打扫和清理,这是生平最厌恶的事之一,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厌恶,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做。
苟归元:“先前我搞定了施媚,现在又吃掉了毛柔柔,接下来可别让我吃夜飞天,因为我不喜欢吃千年不腐烂的僵尸肉,太倒胃口了。”
我:“也许道士能够找到比较好的方法消灭掉夜飞天,同时却不必让你吃僵尸肉。”
苟归元:“貌似道长挺厉害,可能比我想象的更强大,也许他可以轻松容易地把我曾经的妖怪同伴一个接一个逮住,然后弄死。”
我:“说真的,你对这些妖怪同伴有感情吗?”
苟归元:“有一点,与他们在一起,感觉就像是我作为一只狼待在狼群中,有同伴,有首领,大家一起合作捕猎,保障自身安全,获取充足的食物,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仅仅只是因为生存的需要而已,虽然我是妖怪,但是在本质上我仍然是狗,我希望有个喜欢自己的主人,而你成为了我的主人。”
我心想其实自己也没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仅仅只是扔过骨头给他吃罢了,看来这一切都是缘分啊。
这时候门外响起了‘喵——喵’声,还有爪子轻轻抓门的声音,我被吓了一大跳,赶紧低头看面前的塑料袋,疑心毛柔柔复活了并且逃走了。
苟归元:“别紧张,是小黑来了,应该没事,我感觉它没有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