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飞天邀请我到花园里散步,于是我跟他出去了。
其实苟归元的花园里根本不适宜散步,面积太小,除开停车位之后至多还有一百五十平方米,草地上到处都是坑,必须得注意脚下,不慎踩进去的话会摔跤的。
夜飞天:“苟归元总是改不了一些旧的习惯,毛柔柔也同样如此,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两位常常在自家花园里排泄。”
这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有点奇怪,但不算很离谱,我寻思如果自己拥有这样的一套住宅,可能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溜出来在花园的各个角落里嘘嘘以便留下气味划定地盘,有钱人的生活方式谁知道怎么回事。
我有些好奇地问:“这些坑难道是厕所?”
夜飞天:“这些坑并非厕所,而是苟归元埋藏食物的地方,如果你用一根树枝把坑底的泥刨开的话,就会找到一块骨头或者一块已经严重变质的肉。”
我:“这个岂不是和有些狗狗一样。”
夜飞天:“我似乎说多了,不应该透露同伙的不良行为。”
我:“毛柔柔主管住宅那边的坑里装的也是骨头和腐肉吗?”
夜飞天:“我告诉你这个秘密,但是你绝对不能说出去。”
我:“保证守口如瓶。”
夜飞天压低了声音:“毛柔柔在坑里便便,然后用沙土掩盖起来。”
我很想说这是一种病,应该去看精神科大夫,接受各种不必要的检查然后再按照超大处方服用最昂贵但是疗效不怎么好的药,但是这样显然太不礼貌了。
我:“是不是有点不卫生,还显得挺奇怪。”
先前看过的毛柔柔的住宅的花园,那些坑比这边的浅一些也小一些,考虑到她是身材特别矮小的女子,脱掉高跟鞋的话估计都没有一点四米高,所以刨出的坑比较小一些是正常的。
夜飞天:“相比之下,可能毛柔柔的行为更好一点,因为苟归元常常在草丛里便便,正因为这个,所以现在你的鞋底就沾到了一些。”
我大惊失色,立即跳起来,弯过脚看一边的鞋底,发觉没有,然后又看另一边,发觉真的沾到了一些深褐色的粘稠物质,其中还混杂了一些草和毛发以及泥土。
还好,这双鞋是断码特价时购买的,只花了一百七十元,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娇情,不会因为踩到便便就把鞋子扔掉。
于是我伸出脚,找到一团看上去比较干净并且茂盛的小草,在上面擦拭鞋底。
夜飞天:“到外面走走,很快就能够弄干净你的鞋。”
我:“好主意,如果继续在这里散步,肯定还会踩到另一团便便,苟归元主任为什么这样做?好奇怪。”
夜飞天:“他们慢慢会改变的,随着时间流逝,他们最终会泯然众人,做到完美无缺,就像我和胡达仙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