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霜,不知道北常州的酒好不好喝,我们去试试。
孟回拉着秦晓霜到了酒酿那要了两杯酒。
公子,你要不要尝尝我们的新酒?
公子,你尝尝我这发糕,用新麦做的,最是香醇。
司马霆一出现,就被几个姑娘围住,姑娘们见他一身贵气,忍不住上去搭讪。
司马大人,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受欢迎呢。孟回感叹道。
秦晓霜看了一眼,抬手把手中的酒饮尽,你也很受欢迎,方才一路上,撞你身上的姑娘都四五个了。
秦晓霜回味了下入喉的酒,酒味太淡,其实没什么好回味的。
她把酒杯放了回去,对孟回随意道,我看你对那些姑娘都没反应,是有心上人了吗?
孟回笑了,笑得十分腼腆。
秦晓霜看了,也跟着笑了起来,真有,谁呀?我认识吗?
嗯。你认识。孟回点头。
嗯?说说看。我看看是谁,没准我还能给你去说媒呢。秦晓霜来了兴趣。
她很漂亮,很善良,喜欢穿红衣服,力气很大,比很多男人都强。孟回看着秦晓霜,认真说道。
你该不会是看上了我军营的姑娘吧?秦晓霜猜测道。
爱穿红衣服力气还大,秦晓霜想到了军营里的欢妞,欢妞上次掰手腕还掰赢了牛副将,赢了牛副将一吊钱。
你喜欢欢妞?秦晓霜立马摇头。
孟回傻眼,不,不是,不是欢妞,怎么是欢妞呢。
你看不上欢妞?你是瞧不起欢妞吗?秦晓霜突然严肃起来。
不是。不是,哪跟哪,欢妞,有人喜欢呢,老牛喜欢欢妞,我怎么敢喜欢。孟回着急解释道。
嗯?老牛喜欢欢妞?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秦晓霜惊奇道。
孟回看着这越转越远的话题,心里着急,明天他就要回京城,今晚既然开了头,他没有理由错过这个机会。
孟回从腰间摸出来一张纸塞到了秦晓霜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