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证明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懂得玩弄别人的感情,懂得如何利用人性的弱点为自己捞取更多的好处。
漂亮的外表只是隐藏了她险恶的用心,只不过大多数的男人为这样的外表愿意倾尽家财。
次日正午时分,烈日当空胡晓君穿着一身乳白色的长裙,露着香肩在大街上惬意的走着,时不时的还东张西望。
这样的大美女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几乎是百分之两百,特别是那些男人们哈喇子流出来,突然,两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一下子夺过了她手中的包,拔腿就跑。
胡晓君吓了一跳,一把抓住自己的手包,然后大叫:“救命啊抢劫呀,抢劫呀。”
前方迎面而来的林枫,距离她不过10米,林枫看到一个女生摔倒在地,然后两个小偷拿着手包奔命的跑向马路对面。
穿着高跟鞋的女孩用力的爬起来,一边追一边大叫,可是她这漂亮的膝盖受了伤擦破了点皮。
而林枫则是像火箭弹一样直接飞了出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前方的巷口大约200米的地方直接逼停了两个小偷。
两个小偷害怕林枫这样的强者,于是将这手包扔给了他,两人却是仓皇而逃。
林枫往回走的时候见到这高跟鞋女孩,一瘸一拐的向自己追过来,上气不接下气。
“你的包。”
这小姐一瘸一拐的样子,看起来尤为可怜,从林枫手中接过包膝盖仍然在流血。
“谢谢你啊,我的包里可有非常重要的东西,这要是丢了后果不堪设想,我叫胡晓君,你呢,帅哥?”
“林枫,胡小姐,你的腿还好吧?”
胡晓君小女儿姿态尽显怯怯的说:“都已经这样了能好得了吗?这帮小偷真是应该遭雷劈,气死我了,哎呀,我的腿。”
胡晓君小脚一扭直接扑到了林枫的怀里,林枫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香气。
这个女人漂亮的令人垂涎三尺,实在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即便是林枫也很少见到如此精美的女人。
与北冥雪相比多了几分灵秀之气,可能是没有北冥雪当总裁的那股霸气,却多了几分朴质。
林枫说:“要不然我扶你去医院做一下包扎吧。”
“好呀,能有这样的大帅哥当一回护花使者,我当然十分的愿意,总好过那些人总是盯着我的某个地方看,讨厌死了,就好像漂亮的女人就应该被你们这种男人欺负似的。”
林枫此时显得尤为尴尬,他解释道:“胡小姐,其实我真没有对你非分之想。”
“我也不是说你呀,大部分男人如此而已,你看那个男人,眼神色眯眯的样子,不知道这么看人很不礼貌嘛,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