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被安置在这把铁椅子上。
先有警察过来采他的指纹样式。在警察的要求下,大毛把十个指头、掌心、掌缘都按在纸上。印好手印之后,大毛染了满手蓝黑色的墨水,警员递过来的一点劣质手纸,完全不够擦的。
接下来是审问,没完没了,反反复复。大毛感觉自己都快吐了。
大毛一直保持着一个一问三不知,或者满嘴跑火车的态度。毕竟,在早上的时候,大毛刚刚杀过两个人。他怕露出什么真实的信息,牵扯到自己犯下的案子。
大毛觉得这里几乎每个警察都进来盘问过自己。他们也都没有什么新意,所问的问题大抵差不多。大毛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里。
大毛困了,想睡觉。可是警察不让他睡觉,用强光照着他的脸。
等待——审问——等待审问——等待——审问……
大毛觉得这里真不是什么好地方,比在人贩子手里呆着还难受。
令大毛没想到的是,在新一轮漫长的等待后,警察竟然把大毛放了出去。
一出门,外面的天是蒙蒙亮的。原来大毛整整熬了一宿。
说起来轻松,但实际生活中,彻夜不眠的事情可不是普遍的。在现在社会里,一个人,只要生活没有什么特大变故,那他人生第一次彻夜不眠大概是独立生活以后,去网吧包宿。
出了刑侦队的大门,大毛被冷风一抽,像喝多了酒一般,头开始发懵,发胀。大毛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之前的酒店。续了后几天的房费,大毛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头便睡。
睡到天色擦黑,大毛总算醒来。吃了点东西,又跑到水榭雅居对面静等。
一直等到天色黑暗,看不清人,大毛才回酒店睡觉。第二天早上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