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民事申诉状(1 / 2)

包工头武松 星霖传媒 1010 字 2024-05-24

华夏实施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或者是近亲属,如果发现原判决书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再审。

于是武松就思虑再三,写了一份申诉状: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武松,男,汉族,1967年月16日生,住:松江市站前区社区号楼单元层号。身份证号:0316,

被申诉人:松江市吉丰区友诚饭庄,住所地:松江市吉丰区朱雀山经济开发区(原家村)负责人:曹怀种。

申诉请求

申诉人,不服松江省松江市吉丰区人民法院于2018松0211民初3966号民事判决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

申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3)松0291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依法再审此案,查明本案的事实。3:—审时的诉讼费由被申诉方承担

事实及理由1、原审法院查明:2017年,武松与友诚饭庄订立口头合同,约定武松组织工人为友诚饭庄镶地面砖,墙面砖等工作,从2017年5月21日,武松为友诚饭庄出具工程款明细:载明外墙砖元,文化石镶砖勾缝共计用瓦工8个+力工6个,8350+6先150=(3700元—700元)3000元,防水及立杠算元,墙砖卫生间地面砖和厨房墙面砖(75+42+26+60+87+420+145+646)28=元。约元,工程施工中武松也为友程饭庄书写过工程款明细载明墙面砖900平方米+510+80+20+47+75+75+小地面砖3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73)=198328=元,外墙8200元,卫生间立杠防水元,800800地面砖150025=元,脚线6005=3000元,合计约。对此武松把以上的数据相加了一下:+3700++++820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