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物种差异(2 / 2)

在此之前,他对魔法的理解和一般的巫师没什么不同——巫师会使用魔法,那是巫师的特殊能力,而麻瓜则没有这样的能力。

这样的观点要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魔法是一种由巫师个体自然产生的能量形式。

而在这样的前提下,巫师和麻瓜的区别也就仅仅局限于能力上的不同,究其本质来说都属于是人类而已。

所以,以这种能力的不同去藐视麻瓜的行为在正道眼中就是一种肮脏的恃强凌弱,基于这样的观点而对麻瓜进行压迫甚至虐杀就是一种邪恶的行为了。

但是拉尔斯在耗尽了精神力昏倒在地的那一瞬间抓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按道理来说,一个巫师在持续释放某种魔法的时候,如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意识,那他所持续的魔法也会减弱或者消散。而他意识弥留之际的毫秒之间,他感受到了一个异常的时间差——他所释放的用来穿针引线的魔法的消失和自己意识的消失并不同步!

如果这是一种类似荧光闪烁或者成型的守护神这样的魔咒这样的或者更长的时间差的存在并不奇怪,因为按照书本上和教授们讲授的技巧,自己要在施咒的时候“注入”魔法,就好比设定好一个程序让它自行运转,所以,在成功施法之后,你不需要花费太多心神。

但是在你持续地释放某种魔法的时候,尤其是这个魔法需要你时刻花心思控制的时候,意识的清晰与否就与魔法的成功与否有很大关系了,比起设定好程序的机器,这更像是提线木偶……

然而这样的魔法居然也存在一个时间差!

多么诡异!

“提线木偶”居然在操纵者失去意识之后自行“起舞”!

这是否说明,魔法存在一种惯性呢?如果魔法是由巫师自我产生的一种能量,这样的惯性还会不会存在?就好像火焰,如果你隔离了可燃物,它还会自行燃烧吗?或许可以——但是这前提是存在另一个你无法移走的可燃物!

在他清醒后,这些想法就一股脑的涌现了出来,一大堆他之前不曾思考过的疑问也随之浮现——有些一些神奇生物为什么不会被麻瓜看到呢?

有人说是因为这些生物给自己施了魔法,让它不被察觉——可这样的生物甚至连巫师都很难察觉到!更何况,那些没有智慧,只凭着本能行动的魔法生物会有心思去管麻瓜是不是能看到自己吗?比如摄魂怪——它并不能被麻瓜所看见!

同样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事物不能被一部分人所认识到,这是否说明,这部分人对世界的认识并不完整呢?

麻瓜的科学中存在着不可见光,这部分光要靠麻瓜的某种辅助手段才能认识其存在性,而这部分光却能被某种其它生物所直接感知——魔法是否也是同理呢?

那么如果假设,魔法是一种独立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特殊事物,它只能被一群叫做巫师的人所感知并利用,而这种特殊的事物可以通过某种手段为巫师所利用,这种利用的前提是,你能够理解这一事物的确存在——那么巫师和麻瓜的区别就从能力变为性质了!

为什么这么说?

按照传统的物种定义,同一类生物有着基本的相同的感知能力,比如说人类听不见超声波,但是蝙蝠却可以——换句话,麻瓜感受不到魔法的客观存在,但巫师却能,这或许正式因为二者的差并比想象中的还要大上许多。

或许有人会说,你在麻瓜面前用魔法他能看到你给某个人变出了猪尾巴——但,麻瓜只能见到魔法的结果而非过程!

魔法是一种过于特殊的事物,巫师能清楚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并且加以利用,但是这种感受和利用带来了一种错觉那就是这是一种巫师本身就具备的能量,可事实或许并非如此——这就好比说人能利用木棍但并不代表木棍是从人身上长出来的一样!

所以,或许麻瓜和巫师压根就是两种不相同的生物,又或许是同一生物的两个层次——总之,你已经不能单纯的用“人格”平等去看待二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