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围的年轻人,都很可爱,那么,深深喜爱对方的灵魂,不论男身女身,是存在的。
我大一,喜欢某某君。
当时,我不知道,他是某省语文第一名。
我每周邮件骚扰他,跟他说了非常多村妞进城的重大发现。
哪个超市门口,有人搜集小票,虚开□□。
哪个大学门口,可以办假学生证。
芭芭拉,芭芭拉。
对方可能没见过我这种人,他不对我分享日常或看法,只是默默指出我的邮件,哪里哪里行文不正规。
一个学期之后,我发现,这走向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
今生无缘,君既无情,我便休。
哪怕,他过完年之后,愿意敞开心扉,讲他的日常,以及影印小时候的照片,发给我看。
别了,司徒雷登。
值得吹嘘的是,我的文字,是经过某省语文状元校正过半年的……
泡仔,也是一种修行。
后面就更爱和女孩子们玩,大家去吃火锅,烤鱼,家常菜之类。
那会,我不吃辣,姑娘们是怎么关照我的呢。
自觉点完辣菜,自觉叫:“服务员~加碗白开水!”
我就涮菜吃,啥都过水涮一涮。
别的不说,有减肥效果。
偶尔,上课看见某某君,也会怅然。
后面,某某君谈恋爱了,我故意不去想,仿佛不存在。
大四,考完最后一科,室友们聚餐,某教学一楼附近餐馆,萝卜炖排骨之类的,吃的正舒服,猛地看见某某君来了。他的室友在包厢等他,也定了此处毕业聚餐。
我预感,这是我俩最后一次见面,多看了他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