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做些什么。
当是打发无尽枯寂时光也好,为自身来到这个时代留下点印记也罢。
他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
那就是为整个洪荒编写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以洪荒时间为主线。
去记载一个个名动天下的人物,讲述洪荒的历史迁移和变化,以及一些闲谈趣事,这算不得一本正史,因为带着浓浓的个人感官色彩,充其量只能算是一本私人日记。
名字他都想好了。
就叫《洪荒古纪》!
他有预感。
若是能将其编撰成一本书。
日后绝对是装逼第一神器!
想到这儿,叶尘有些坐不住了。
他有些迫不及待想要亲自书写一个原生态的洪荒。
古书的记载正是以他的人生为视角。
第一件事便记述了时代变迁,那个时代,正是凶兽横行,天地初开的时代,龙、凤、麒麟三祖应运而生,斩凶兽,杀兽皇,建族群。
将天地拖入了一个三族统治的时代。
这个时代,叶尘称之为远古时代。
紧接着,他又以个人感官对这个时代的人物进行点评。
以时间线来描述一些大大小小的事件。
不知是本身便有写作这方面的天赋,还是因为先天神魔生而知之之能,叶尘奋笔疾书,下笔如有神助。
竟发现,原来创作是这般让人心情愉悦之事。
也就是从今天开始,叶尘生命中除了钓鱼,又找到了另外一个让他极为感兴趣的爱好。
书写日记。
叶尘不知道。
因为他的这一突发奇想。
从此后世多了一本史诗级巨作。
这本书被后世称呼为行走于纸上的洪荒,全书一共三十二万九千五百六十九六亿字,被誉为世界上字数最多的书。
有着文学之祖的至高称号!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且说饕餮一路兜兜转转,寻寻觅觅,终于来到了梦里千回百转的地方,看着这万里群山,两行热泪滚滚流淌而下。
这里,镇压着他的父亲。
这片天地,无时无刻不在吮吸着他父亲的本源。
父亲!
一声犹若梦呓般的轻唤。
随着风声,飘荡在群山万壑之中。xiub
这一刻,四周无数生灵,赫然抬首,骇然地看向四周,那声音,就仿若在他们耳边低语一般,可明明,他们附近没人啊!
这是什么存在的大能?
一瞬间,诸多生灵头皮发麻。
虽未见到本尊。
但光听这一声音,他们便能感受到其恐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