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大哥大,带着新家坡的报纸。
把在京城的同学,都给约上了。
毕业后都快两年了。
她收到了他的朋友通知,他请客吃饭。
犹豫再三,她还是决定去。
尽管没有收到他亲自的邀请。
他拿着大哥大,风度翩翩,身边围着好几个同学,十分健谈。
他身边站着有一个女的也很美丽,和他离得很近,让她心里一阵伤感。
如果当年自己答应了他的追求,那么站在他身旁的是不是就是自己?
可谁知道,他当年就写了一封情书就放弃了。
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还是走了过去。
“这么多年没见,你变了好多,记得那时你没这么健谈,跟喜欢的人说话总是结巴,好腼腆。”
她顿了顿说继续说,“大山,没想到现在跟女朋友说话这么流利,爱情的力量真厉害!”
他听后,马上脸红到脖子根,说:“没……她……她……不是我女朋友。”
她突然就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张大山看着他哭了,不由得有点心慌,不知所措。
可是,她不是应该在西德么。
怎么在这里呢。
她还是那么好看。
身材修长挺拔,皮肤白皙,有一张陈逸飞油画里模特的脸。
他想起了自己和她第一次见面。
那是他刚到京城大学的第一年。
早上,大街上没什么人,他人生地不熟,找不到要的公交线路。
当时,公交站有一个姑娘拿着一本书,在念念有词,他没多想就去问她,请问,xx路公交是不是在这里?
他浑身散发着一种历史名人徐霞客的气质,人见人称“土鳖”。
她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回答,xx公交搬到xx地方了,然后很耐心地给他指路,往前走,然后……
她的书封面上印着,原来她在学德语。
她说完,他“哦”了一下,说了声谢谢。
看她的表情,应该已经猜到他没听懂。
其实,他不是没听懂,而是有点走神了。
当一个人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在视觉上时,听觉就会处于残废状态。
没想到,她主动说,我带你去吧。
于是,他就跟着她,也没说话,大概拐了几个弯,几百米的样子。
走着走着,一阵微风穿过她的发梢,向他迎面扑来,那股淡淡的清香,让他小鹿乱撞。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仙女么?
美丽、善良、勤奋。
从此,他看到她就非常紧张。
后来,他才知道,她也是京大的。
有一次无意间听到她和家里打电话,讲的是魔都话,那是他听过最好听的魔都话,没有之一。
也就在魔都这样的城市才有这样的人。
他神魂颠倒。
在大三的时候,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她偷偷地写了一封情诗,那是他前前后后写了800多首诗中,选出来的最满意的一首诗。
那个年代,一个大学生只要说自己是写诗的,姑娘们立马颅内激素分泌飙多。
譬如长相60分都达不到的晓松,90年代流浪到厦大,摸进了人家女生宿舍,就说了句“我是写诗的”,姑娘们非但没将他扭送派出所,还用酒精灯煲粥给他喝,怕不够香还在粥里加桂花。
可是,张大山被她给拒绝了。
他一气之下,烧掉了所有的诗歌稿。
开始发奋读书,那一年,他读了600本书后,心胸开阔,觉得失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是的,他认为那是失恋。
因为成绩好,他获得了出国留学的机会。
但是听说她没有获得出国留学的机会。
排名刚好是名落孙山。
他于是放弃了出国的机会,只想把出国留学的机会让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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