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错综又复杂的家庭成分(6)(1 / 2)

风雨人生路 飞翔太空 521 字 2021-08-11

第十章错综又复杂的家庭成分(6)

谁知影响后一代

那是1968年的9月初,我刚刚回到了老家“插队”。

在回去行常常肯跟村子里的一些老人们在闲聊时,他们便偷偷地把一些许多过去我从来就根本不知道的不少往事,悄悄地告诉给我知道。

原来,在解放初期所进行的土改复查时,对于评我家为地主成分这件事情,就曾经有不少人对于此事,也曾经有过截然不同的各种看法:

有的认为,本来就不该评嘛,根本上就够不上地主的条件,最多也只能评上一个富农就已经过分了。

因为,按照毛主席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一文中说到的,地主必须‘有土地出租’这个必要条件。而我家所耕种的田地,绝大多数都是要交租的“蒸尝田”。自己就连一分田地,也没有给别人出租和收过一两租谷。

其实,的确是曾经有过一些人,就是眼红我家有点父亲长期在外教书的积蓄,以及一些所谓的贵重的衣物,被毛蚊帐之类的浮财。

也有一些人,也许是因为曾向我家借过数目不小的钱款和谷物,就坚持要评上地主。这样一来,便可把所借的钱款,从中一笔勾销。

同时,在土改复查工作队中,有几个是父亲过去的学生,曾经给父亲做起“思想工作”来:

“王老师呀,算了吧,你就不要再多跟群众进行争议了。因为,这是群众运动呀……”

结果,父亲听了后,他还是不得不违心地听从了其中一部分人的意见,认了这个“不够资格”的地主阶级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