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被悟用洗劫一空。
背着袋子跑出金店,悟用继续漫无目的的狂奔。
身后,一辆飞驰的跑车在追逐着悟用。
悟用边跑边回头望去,只见那辆兰博基尼跑车顶上,赫然有一个“阴司”的led灯牌子。
这就相当于阳间的警车。
“前面那个逃犯,立即束手就擒,不然我们就开枪了!”跑车上的阴司,拿着喇叭喊道。
“额,草!枪?这里有枪?”悟用骇然道。
前方一个转角,悟用加快脚步,从转角处钻进了一条胡同。
这胡同错综复杂,潮湿阴暗,悟用只能凭借着微弱的灯光四处奔跑。
“嘿嘿,小子,给我停下!”
突然,在一条挂着红灯笼的胡同,窜出八名青年,为首的一个壮汉,扛着一把猎枪,暴戾的笑着。
“有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抢劫金店。”为首的壮汉,赞赏道。
闻言,悟用心里便轻松很多,这些人恐怕是当地社会人,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嘛,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哈哈,穷疯了,所以就来转轮都城抢几个钱花花。”悟用放下后背的袋子,故意把里面的金银首饰暴露出来。
“我们哥几个都喜欢金子,怎么样?”壮汉的言外之意是想瓜分了悟用抢来的金银首饰。
“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见者有份,这几袋金子就算我给几位的见面礼了。”说着,悟用把脚下的袋子踢到壮汉的脚下。
“哈哈,你这个人我喜欢,有兴趣喝一杯吗?”壮汉大笑道。
“阴司追的我没地方躲,正发愁呢。”悟用淡笑道,心想,关键时刻,不能在这些人面前露怯,不然小命不保。
“走!带你到我们的根据地躲一阵。”
悟用跟着壮汉,在胡同里几经辗转,终于在一栋破旧的七层楼前停下,这是一家夜总会的后面。
上了楼,悟用看到每个房间都住着形形色色的社会青年,穿得花里胡哨,嘴里抽着大麻,旁边放着啤酒,洋酒,几个身穿暴露的女鬼同样是吸食着各种毒品。
片刻,壮汉带领悟用进了一间较为豪华的房间。
落座后,几名妖艳的女鬼被壮汉的小弟带着走进来。
在悟用旁边坐下两位美貌的女鬼,手掌犹如长蛇一边,在悟用身上游走,舌头在悟用的耳垂,脸颊上滑过。
“咳咳,大当家的待客之道,我算是佩服。”悟用讪讪一笑,说道。
“哈哈,别客气,尽管放开了玩。”壮汉爽朗笑道,双手搂住身边的两位女鬼,左搂右亲起来。
“敢问大当家的尊姓大名啊?”悟用拿起桌子上的一瓶啤酒,喝了口酒,故作镇定。
“什么尊姓不尊姓的,我姓熊,道上的朋友都叫我大熊哥,兄弟叫啥?”大熊哥不愧是人如其名,魁梧如斯,壮的像只黑熊一般。
“我姓林,嘿嘿,以后大熊哥多多照顾啊。”悟用举起啤酒,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