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从钱包里数出了五百块钱放在了身旁的桌子上,他知道如果自己如果给的太多杜丽是不会要的。“杜姐,这是今天饭钱和我打坏的塑料桌椅的赔偿。我们快上课了,先走了啊!”说完没等杜丽把钱退回来沈一和曹子建已经走开了。
杜丽看了看,还是把钱收了起来,因为今天张虎他们来的太突然,很多顾客还没给钱呢就走人了,而且剩下的烤串也被那几个城管都丢在了地上,可以说今天不但没赚到钱还把成本都赔进去了,自己的丈夫每天在医院也是一笔不菲的花销。其实桌椅什么都是那几个城管弄坏的,不过杜丽也没办法去要赔偿,手里攥着沈一给的五百块钱心想只好下回再还给他了。
“唉……,这一个中午连个正经饭都没吃上,就吃了两串腰子根本不顶用啊。”曹子建叹道。
沈一白了他一眼,“这两个地方还不都是你选的,今天跟你出来就是倒霉。”
“嘿嘿。”曹子建嘿嘿一笑,确实自己带沈一去食堂遇到了余大熊闹事,来了小吃一条街又遇到城管暴力执法,看来今天自己和沈一的运气真的不怎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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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离学校不远,沈一发现路边盘坐着一位长发及肩,道骨仙风的年轻人,身前铺了一块白布,洋洋洒洒写了数百字,乍一看就像摆摊算命的大师。
沈一一时兴起便走了过去准备改改运,凑上前一看,才知道人家不是什么大师,只是一个辞掉工作专职写作的苦逼,写作半年便三餐无以为续,差一点饿死家中。
毕竟是读过两天书,乞兄写的乞讨书颇有水平,字里行间既没有表露出卑微,又非常含蓄的表达了一个意思:万水千山都是情,给个一块两块行不行?
一位围观的仁兄看完乞文后,鄙夷的切了一声,还竖了一根中指,就在他转身离去的瞬间,兜里的土豪金不慎掉落出来,可是他并没有发现,乞讨的年轻人抬了一下眼皮,叫道:“哥!你的肾掉了。”
围观的人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都给逗乐了,弄丢手机的仁兄捡起手机后,恼羞成怒道:“臭乞丐,敢奚落老子,你知道老子是什么人?”
“难道是岛国人?”
“你特么才是岛国人。”
乞讨的年轻人幽幽道:“既然都是同胞,鄙视自己的同胞会让你很有成就感吗?”
弄丢手机的仁兄脸一热,哼了一声愤愤离去,沈一看着乞讨的年轻人,微笑道:“兄弟,你不但有手有脚,而且还有文化,为什么要出来行乞?”
“为了惩罚自己。”乞讨那人说道。
“什么意思?”沈一愣愣的问道。
“我们写小说其实跟行乞没什么区别,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想办法努力取悦每个人,以前的我太要面子,拉不下脸求人……”乞讨的年轻人无奈一笑,叹道:“现在我想通了,所以就出来当一天的乞丐,为的就是将自尊跟脸面抛去,将自己放在更低的位置,这样我再写下本小说的时候就不会再害怕开口求人了。”乞讨的年轻人说道。
“你这么卑躬屈膝有什么意义?”沈一还是充满疑问,毕竟他这样的大少体会不到网络作者的辛酸。
乞讨的年轻人淡淡道:“没什么太大的意义,仅仅只是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活着而以。”
活着的意义其实就是为了活着,沈一似有所悟,问道:“这么活着会觉得累吗?”
乞讨的年轻人悠然笑道:“不会,这样反而轻松,人最穷无非就是当乞丐,只要活着就会越来越好,你说是吗?”
“受教了……”沈一一脸诚恳,麻利的掏出了一张百元大钞留在年轻人碗里,开玩笑道:“兄弟,我能成为你下本小说的男主角吗?”
“你叫什么名字?”年轻人问道。
“沈一。”
“我记住了。”年轻人点了点头。
我在马路边,掏出一百元,把它交到乞丐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对叔叔说了声,叔叔再见。沈一在心里哼着小调去学校了。
乞讨的年轻人眼中爆射出一道精光,看着沈一和曹子建并肩离去的背影,决定了,下一本小说就叫《基情四射》,两个基友的幸福生活……
”⊙﹏⊙!”
人生就是这样,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你将会是什么角色。
下午五点,燕京市。一栋办公大厦最顶层的房间内一坐一立的两个人正在说着什么……
坐在一个红木办公桌后面的中年人,懒散的靠在订做的真皮按摩椅上,鼻梁架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眼神微瞇道,“三叔,世家大会的那件事安排的怎么样了?”
站在中年人对面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不过身子骨异常硬朗。“少家主,老爷这两天与金家的老家主交往频繁,看两人的样子似乎是已经达成了协议,相信不久少家主就可以听到老爷传来的好消息了。”
“唔,金家还算识实务,就是杨家还有些麻烦啊!”被称作少家主的人手指敲打着桌面,发出清脆的响声,房间内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这一声声脆响就显得格外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