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六)(2 / 2)

永。言,议论。

这段的意思是为所争讼的事情,不去坚持争辩个分明,是小有过错的,但结果是好事情。这里有点息讼求安宁的意思。

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跟着所讲的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这是承接上段终吉之意的结果。不克讼争讼没有结果。逋亡,逃跑。归而逋别处逃亡来的人。邑;引申为国家;或指封地。眚错。

这一句的意思是争讼虽没有结果,但归来了其它城邑里逃往来的三百户人口,没有什么过错。

这内容反映了西周后期,生产劳动的隶农逃亡的现实,从这一个侧面,反映了西周后期已是诸侯纷争的局面,周天子已是名存实亡。在封建主的土地上,集体生产劳动的隶农逃亡的事情,看来相当普遍,这正是西周封建主隶农制过渡到春秋封建地主制关系的前夜。从一个城邑一下逃走三百户人到另一个封地,归属为另一个主人,可想天下大乱了,周天子主持不了公道了。而一个城邑(封国)里收留三百户人口,并且也没有什么过错,看来诸侯国是各自为政了。可见时代已不同了,观念也在改变着。这不像西欧封建时期的中世纪,隶农逃亡,是要受到残酷的法律惩处,并且封建领主也不得接受逃亡的隶农。这《周易》里的反映,说明西周后期隶农制完全处于崩溃时期,表明封建地主生产关系确立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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