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奶奶我难受,你们爱去哪去哪。”
“神经病!”
吐得苦胆水都快出来了才消停,泪水混着口水,弄得身上脏兮兮的,我坐在地上很想一走了之的,但是莫绍谦明确告诉我这是工作,而且应酬也是职场必经之课,逃避只会显得我能力不足,所以我不想当逃兵,而是跌跌撞撞的爬了起来继续往包厢走。
酒店灯光迷离,我扶着墙走,刚到包厢门口就看到莫绍谦急匆匆的出来,看到我就跟我交待:好好招待林总,一会你打车回去,费用明天到公司报销,我有急事先走了。
我伸出手想抓住莫绍谦的衣角跟他说我快撑不住了,可他一阵风就离开了,脚步匆忙。
完了,唯一的救命稻草也没了。
我回到包厢,林总早已在桌上放满了十个杯子,每个里面都倒满了酒,一看到我就笑眯眯的。
“白小姐,喝完这些我就放你离开,合同已经签完字了,喝完酒你就能拿着回家了。”
这十杯酒对我是一种考验,也是一次职业的转折,如果是柳岩在或许能很圆滑的推掉了,对于应酬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
我看着林总,他眯着眼一副老好人的样子,让我愈发觉得恶心。
我咬了咬牙,端起酒杯就喝,毕竟离婚那会我也酗酒过。
看着杯子一个接一个的空了,我觉得自己的胃里难受的快要烧起来一样,意识也越来越模糊,看什么都是重影的,就连林总那猪头脸都变得不那么令人恶心了,因为根本就看不清了。
我不记得喝到第几杯了,只知道身体和手脚渐渐的不听使唤了,一下子瘫软在了椅子上,一会哭一会笑目光呆滞的看着酒杯,嘴里不停的重复着:“喝酒,喝酒,继续喝……”
意识恍惚间,我感觉有一只肥腻的手抚上我的脸颊,眯着眼看不清模样,只听到一个声音得意的说:嘿嘿,到嘴的鸭子岂有飞了的道理。
我毫无意识的傻笑,也附和道:对,吃鸭子,我要吃鸭子。
衣服的领口被人拉开了,一下子无比凉快。
我沉浸在醉酒中,根本不分东西南北了。
门被人猛地踢开,一个身影模糊的男人冲了进来,然后就听到椅子踢翻,林总的嚎叫。
我转头看到两个男人打架,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拍手鼓掌:打,打得好,继续打,好好看,打死坏人。
周瑜一拳将林总ko了,然后将合同啪的扔到他脸上,怒吼道:“滚!”
林总自然是认识周瑜的,捂着脸,拿着合同屁都没放一个就灰溜溜的走了,我被周瑜抱了起来,他有些生气又有些好笑的看着我。
“没点本事还学人家应酬,莫绍谦那个混蛋怎么选的人,公关部的人都是吃闲饭的吗!”
我舒服的窝在周瑜怀里,嘿嘿傻笑:“混蛋,都是混蛋!李明宇是个大混蛋。”
说着说着我就呜呜大哭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预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