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贱民法(2 / 2)

秦卒 云十三 1032 字 2020-04-11

“一个女人,砍也就砍了,难道本公子连这点权利都没有吗?”扶苏脸上露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斜靠在一堆软塌之上,冷漠的看着弃和南客。

弃强压心中怒火,道:“是她试图行刺于你,还是她偷到了你的重宝,被你当场发现,亦或者她犯了大秦任何一条可以判死刑的罪责?”

“没有,就是本公子今日心情不好,看她不顺眼而已!”扶苏眼皮上翻,挑衅似的看着弃。

“那他就不该死,那你就该罚!”弃大怒,拔出电棍,冲过去就在扶苏大腿上点了一下。

“喀拉拉!”电光四射,扶苏的大腿剧痛无比,身子剧烈抽搐起来。

“爸爸,不要!”兰兮急了,连忙推开弃,道:“一个女伶而已,杀也就杀了,爸爸何必动怒呢?”

“一个女伶,而已?”弃愕然的看着兰兮,产生道:“兰兮,你也觉得那个女人杀了白杀?那大秦的律法还有什么用处?”

兰兮说道:“爸爸,大秦律法是给大秦国民定的,和一个女伶有何干系?再说了,刑不上大夫,父亲贵为大秦公子,怎可因为一个伶人受罚呢?”

“刑不上大夫?伶人不是国民?”弃眉头紧锁。

旁边的南客说道:“师父,大秦律法只对国人,伶人不是国民,她只是公子家的一个物件而已。”

根据南客的介绍,弃才逐渐了解了大秦律法居然也是差别对待的。

虽然秦国法律远超六国先进,但是却有不可避免的带着浓厚的奴隶制度的烙印,人的身份不同,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具体而言,九级的五大夫以下,庶人以上,适用于民法,是人们理解的普遍意义上的秦国法律,的确是该杀的杀,该罚的罚,律法森严。

而十级的左庶长以上,到十八级的大庶长,则适用的是贵人法,待遇就有所差别了。

而十九集的关内侯,和二十级的彻候,以及皇帝的诸公子公主,后宫嫔妃,食邑超过万户的重臣则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一切行为举止,都需要皇帝评判对错。

至于皇帝,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约束他的法律。

除了这些法律之外,还有一种法律,就是贱民法,主要管理的是没有户籍的贱民,奴隶,俘虏,娼伶,以及各家花钱买来的奴仆。

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人权,因为他们被当成物件来看待和使用,主人们杀死他们,就如同打碎了一个物件一样,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这也就是为什么大秦国民拼命要参军,要功的重要原因。

因为有军功就会有爵位,有爵位就避免被降为贱民,就不会被当成一个物件来看待了。

而这个侍寝的女伶,就是扶苏花钱买来的贱民,他作为大秦国身份最尊贵的人之一,杀死这样的人,怎可能受到惩罚呢?

弃心下黯然,这是这个时代人们在上千年的历史中形成的观念,不是自己一朝一夕就可以纠正过来的。

扶苏杀死女伶,他是从心底认为自己没错。

“这个贱民法,该当废除!”弃叹了一口气,说道:“公子,我知道你不服气,也知道你觉得很委屈,觉得我冒犯了你。但是,我还是要说,任何人都有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的权利,不会因为你是大秦公子,就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性命。日后任何人犯错,你可以惩罚,打一顿可以,但是夺人性命,不行!”

“那……我还是大秦公子吗?”扶苏怒了,长身而起,道:“和贱民同类,不如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