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由此可见,林家真心的不是白给的。
“他们该不会找黎小姐的麻烦吧。”叶萧摩挲着虎口,有些诧异的说着,“不是说,黎小姐从小就跟着舅舅长大的么。”
“这话也没错,可毕竟她妈也同意了。”媛媛摇摇头又道,“据我所知,黎明月同母异父的那位弟弟,很没才干。若是他想接下林家的产业,怕是真的要努努力了。”
媛媛这话的言外之意,其实是想说黎母想着用联姻的方法,给黎明月同母异父的弟弟添个臂助。
这样的手段,其实在豪门之间很常见。
并且,能让黎母或者林家的那位选中的家族和子侄辈,绝对不是一般人,最起码有钱有势有人脉有才干是肯定的,不然也没成为臂助的可能性。所以从这方面来说,到也不算是亏待黎明月。
可问题是,现在黎明月极其有可能怀的是雍晟的孩子。
身为雍家子孙的母亲,雍晟怎么想叶萧猜不出来,可雍静应该是不希望黎明月再嫁给别人的。
“多谢媛媛姐提醒了,我会知会小静一声的。”叶萧说完这话,就想去见雍静,只是转身的时候好似又想起了什么,“
哦,对了媛媛姐,要是你手头有余钱的话,记得省下来。最近有家大伙都看好的基金公司要成立,要是有机会的话,我很乐意帮你赚点闺房钱的,省得以后陈哥欺负你。”
叶萧显然也是在卖好。
事情都是相对的,既然基金公司大家都有份,叶萧也决不在意拿它做做人情。反正基金公司的事情,媛媛也是知道的。
“真的?”一听叶萧这话,媛媛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不知你这里能接受多少。”
“多多益善,事先和你说好。三年期起,最低收益一倍。一倍以上均分,所以你想投多少,怎么投就自己想法子就好。”
叶萧虽然想执掌一份私募基金,可并不介意让某个人当当“中介”。
至于说媛媛能集多少资,这对于叶萧而言都不是什么问题,大不了直接找一家银行,带个一两倍的杠杆买北极鹅的股份也就是了,三年别说翻一倍,就是十倍八倍都没问题。
近三百亿美元市值的北极鹅,盘子这么大,二三十亿港纸投进去,都影响不到什么的。
既然送人情,叶萧当然要送个大一点的。
媛媛可是贵港警察,集资的话肯定会找同事、好友的。给警察赚钱,以后叶萧再来贵港,怕是会方便太多。
“好,我试试看,真的谢谢你了阿萧,有时间我请你喝咖啡。”
“免了,你又不是廉政公署的,要是有时间的话媛媛姐不如帮我看着点林家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