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证据
这份证据来得及时,傅景堰原本只是打算随意翻看两下,却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注意力。
阮宁宁的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但是更多的是道德层次上的,不能作为能够让她牢底坐穿的佐证。
而如今他们掌握的消息中,除了雇人假借车祸杀害顾元薇和那场大火以外,其他的都不算实质性的罪行。
就算是如今打算处理掉蒋义,可是他们也没能找到半点关于阮宁宁谋杀的证据。
更别说五年前她对顾元薇做的那些事,车祸司机当场死亡也没有不对劲的银行流水,这条线就断了。
而且另一个案子顾元薇无法证明当时是她在别墅中,而不是阮宁宁自己因为受伤无意燃起了那场大火。
只有人证,是不行的。
但是这份文件里不止有阮宁宁在那场大火前购买同款轮椅的那个购买单,甚至还有当初他们怎么也没查到的车祸司机的证据。
车祸司机当初他们里外都查过了,和妻子结婚六年育有一女,两人一直也没吵过架。
他们查遍了所有司机和妻子的账户,都没查到阮宁宁怎么收买的司机。直到现在,他们才知道了为何当时查不到。
因为,那笔钱根本没在两人手中,而是到了司机的情妇手里。司机无意间发现女儿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妻子和曾经的男友生下的,于是就心安理得的去找了一个情妇,情妇还给他生了个儿子。
情妇不求名分,但是要儿子的抚养费。恰好这时司机被查出来癌症晚期,根本没有治愈的希望,阮宁宁找上门来,他只能答应阮宁宁的要求,用自己的命给儿子挣来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