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2章 下一步(1 / 2)

在有针对性的调查下,图侦方面,很快便有所收获。

经过仔细的对比发现,那个伪装成外卖员,并截胡了迟钊所送餐品的嫌疑人,确实是段永无疑。

那么,他们的作案手法,便呼之欲出了。

方法其实很简单,便是截下了送往石书豪一家的外卖,并往烧烤里头加了点料,也就是地西泮。

在药物作用下,他们吃完宵夜,甚至在吃的时候,便会感觉到困意阵阵袭来,去床上休息。而一旦睡下,他们将会睡的比正常情况熟的多,一般的动静与次激都吵不醒他们。

但,经口服摄入的地西泮,再多也多不到哪去,作案人为了避免露馅,也不可能往食物当中洒下太多、太大量的药物粉末或者溶液,否则很容易被石书豪一家看出端倪来。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睡得虽然死,但也仅仅只是熟睡状态罢了,若是遭受太大的次激,比如切颈这类严重创伤,也定然会立马惊醒。

因此,凶手在入室之后,第一时间,绝不是直接动手杀人,而是想办法给他们再补充点药物剂量,比如通过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的方式,打上一针。

这点,从华钰尸检所得,或者说从受害人头颅中取得的血液检验报告中也可以证明。以受害人血液中的地西泮浓度来看,若是完全经口摄入的话,一人得吃掉差多了二三十粒药片才行,显然不可能是单纯投毒的结果。

不过,如此高浓度的地西泮,对于机体而言也是相当危险的,其浓度已经超过半数致死量了。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其他意外情况的话,哪怕六名受害者未经作案人切颈、砍头,恐怕也活不下来。

足以致命的麻醉浓度,作用在机体上,别说只是小小的切颈了,哪怕是凌迟,受害人都不可能再醒过来,当然也就不可能挣扎。

但,这并不意味着,高浓度麻药致死就一点都不痛苦aashaash或许受害者本人确实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但机体本身显然会对次激做出反射,诸如肌肉痉挛、大小便失控等等现象,都会出现。

不说,说这些都没什么意义了,毕竟这些症状还未出现的时候,受害人便已经被切颈杀害。

当然,症状也有可能已经出现,所以凶手才会在作案后将死者的尸体给带走。

不过,祁烙还是想不明白,若要带走尸体,为何偏偏将他们的脑袋砍了,留在现场?多个脑袋,并不会多多少体积,也多不了多少重量。他们既然有能耐一次性带走六具无头尸体,那显然,想带走六具完整尸体也并不难。

总不能,是在向警方挑衅吧?亦或者,炫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