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疑点(1 / 2)

你看,他一面表现的非常谨慎,另一面,又轻易让陌生人看出了马脚,那人还偏偏愿意帮助赵义淼,说自己也想报复医院,而且提供泻药之前还刻意给了他一小包尝尝

还有,那人明明看出了问题来,但赵义淼不承认,他也不在乎,直接给货了你想,赵义淼计划这事儿,尚且怕被赵思琪抓住把柄,他就不怕赵义淼出卖他么?

总之,按照赵义淼的描述,这家伙和他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硬要说的话,大概就是,这事儿太巧合的同时,这家伙和他的配合也太默契,合作太愉快了吧?

这么说,倒也是。祁烙仔细琢磨了一会儿后,点了点头。但紧接着,他话锋一转:但,动机呢?他为什么要撒谎?

他自己也说了,他知道,投毒罪最终量刑是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影响的恶劣程度来决定的,不论他原本准备投放的物质是什么,最终量刑方面区别都不是特别大。

说起来,相比于投放亚硝酸钠这类剧毒物质与泻药在本案中的量刑的差距而言,或许他自首所能取得的减刑还要更大一些,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呢?跑来自首,结果撒谎,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

不一样,大不一样。华钰摇摇头,说:当时在审讯室里头的时候,我也和你一个想法,但现在琢磨琢磨,其实大不相同,我们中了他的话术陷阱了。

实际上,投毒罪的量刑,确实是由所造成的影响的恶劣程度、损失大小来决定的,但,这里头的量刑区别,有个先决条件,便是作案动机一致、投放毒物毒性大小接近,才满足所造成的影响越小,量刑越轻这一规律。

但事实上,投放的不同毒物,量刑上也有区别

祁烙皱眉:我不说了吗,确实有区别,但这区别并没有太大。

你听我说完。华钰翻个白眼,接着道:你想的太简单了,投毒物的区别,影响的其实是作案动机。

噢?

你想,在案件事实确定的情况下,影响量刑的两大要素是什么?华钰自问自答,说:很显然,是结果与动机。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从结果上来看,两款罪名中,受害人都是重伤或者死亡,就拿死亡来说吧。

但交通肇事罪中,如果司机没有逃逸行为,也就判三年,肇事逃逸,三到七年,因逃逸而导致受害人死亡,七年以上。而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十年起步,最高死刑!

同样的结果,因动机的不同,在最终量刑的时候,有着巨大的差别。而投毒本身,也是一样的。

如果像赵义淼说的,他仅仅是想投放些泻药的话,那动机,或许确实仅仅是不正当的竞争、倾轧。但如果他原本想投放的,就是亚硝酸钠,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的动机虽然还是报复,但却是以要人命为前提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