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外怎么说是一回事,实际上怎么做又是一回事儿,咱们真的不管的话,恐怕也不太好吧?
为什么要管?祁烙瞥了他一眼,淡然道:只要能将这两个犯罪团伙给捣毁,案犯统统缉拿归案,这桩案子不也自然就侦破了吗?
要知道,犯罪团伙,尤其是那个泛读集团的规模,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大上许多,目前的警力实际上都有些捉襟见肘了,要再分人去查这事儿,岂不更加耽误效率么?
至于再秘密抽调更多警力呵呵,目前警力在捉襟见肘的同时,也达到咱们指挥调度的极限了,换句话说,人员已经饱和,再抽调人手过来,非但不一定能提高办案效率,反而可能误事。
你也当了好几年的支队长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应该清楚。
支队上下的直属警力,你相当熟悉,相互之间磨合的也差不多,纵使整个支队统统投入到一桩案子当中,你也能轻松的指挥过来。但,如果换做同样基数的,你并不了解、熟悉,配合没有默契的刑警,你还指挥得过来吗?
就现在而言,不算咱们总队的直属警力,就你们支队以及山阴县刑侦大队的刑警,总数加起来实际上还没你们支队多,但,你不觉得指挥调度起来已经相当吃力了么?
也是这个理。魏一宏点了点头,随后又叹口气,说道:可,对方如此嚣张,而咱们却当做视而不见,总让人很不甘心呐。
不甘心?华钰笑了笑,接过话来,说:有什么好不甘心的?爆炸案和枪击案,实际上都是咱们要查的犯罪团伙所为,换句话说,其实满足并案调查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调查枪击案和调查爆炸案,又有什么区别呢?
的确,传统意义上的并案调查,是将两桩同一人或同一团伙所谓的,性质相近的犯罪案件合并起来,两桩案子共同调查,以求获得更多的线索,好更轻松的锁定真凶。
但换一个思路想想,既然是同一人或同一团伙所谓,那么,查明白了一桩案子,不就意味着另一桩案件也告破了吗?
理是这个理,可是
行了。祁烙摆摆手,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不甘心,也就只能不甘心了,难不成就为了出口气,要冒着打草惊蛇和影响效率的风险?老魏,你也是队长,这种时候应该怎么选择,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我明白了。魏一宏叹气,点头。
就如祁烙说的,他也是队长,自然知道再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取舍。只不过吧,他现在扮演的角色,是执行者而非决策者,最多帮决策者出谋划策拿主意罢了。
所以,心里头的一些想法,他也可以不用再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去思考,而是直接说出自己的看法和主意,交给祁烙去进行取舍。
只不过,祁烙又将问题抛了回来,他自然应该知道该怎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