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侦工作当中,报案人及与受害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往往都会被列为第一嫌疑人。
将他们的嫌疑排除之后,才轮到与受害者有过矛盾的人。
毕竟,一来存在贼喊抓贼的可能,二来,与受害者关系密切的,比如子女妻子,天然具备作案条件与可能。
关系密切,便意味着接触频繁。而接触的越是频繁,闹矛盾的可能性便越大,沖动之下杀人的可能自然也高。
事实上,绝大多数杀人案,至少有个七八成,都为沖动或过失杀人,而沖动杀人中,又以熟人作案为多。
这也上升不到人性丑陋之类的极端问题上,毕竟人都有脾气,有时候闹矛盾上头了,一动手,亦或者推搡一把,便可能要了对方的命。
只能说,生命有时候相当脆弱。
再者,将报案人与受害者亲属列为第一嫌疑人,对于他们而言也不全然是坏事。毕竟,越早接受并配合调查,便能越早洗清嫌疑,之后自然也少些麻烦事儿。
刑警们毕竟也是照章办事,因此多数人都可以理解,不会闹什么矛盾或者别扭。
但同样的,也有个别人会为此感到委屈,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因此相当排斥与抵触调查。
面对这类人,警方在心中暗暗留心,将对方嫌疑略略、适当抬高的同时,也各有各的应付方法。
有的刑警,会表现的相当强硬且不近人情,勒令对方配合调查,这类刑警是最多的,毕竟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不少刑警都是小暴脾气。
而有的则会相对温和一些,好言相劝的同时,旁敲侧击的进行调查。还有一些,则介于两者之间,一面态度上相对怀柔、好言相劝,一面调查的手段又比较直接。
一般来说,尚未毕业的实习生与刚刚通过招警考试的见习生、年轻刑警,多会选择最后一种处理方式aashaash毕竟以他们并不丰富的经验,很难把握好旁敲侧击的度,真要让他们侧面调查,说不得什么都查不出来。
在面对报案人的时候,则更多由比较玲珑老成的老刑警,采用第二种处理方式。毕竟态度强硬的话,很可能会打击到老百姓的报警积极性,这与鼓励他们报警的初衷相违背。
裴宁,自然也是这么做的。
他明白祁烙的意思,点头说:的确,报案人具备相当的作案嫌疑。这儿毕竟是栋烂尾楼,再加上里头又堆满了灰尘和垃圾,说不得还有些扎人伤人的钉子,因此平时鲜少有人靠近。
按理说,尸体扔在这儿,恐怕得到腐烂发臭了,才能被人发现才对。而现在这天气,时间会无限制往后推,甚至得等到开春时节,才会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