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伤在背部?祁烙蹲下身。
华钰颔首,说:对的,就是在背部。
随后,她指着尸体,说:别以为背后捅刀子就死不了人,这个位置刺进去,若创管与解剖冠状面垂直或接近垂直的话,只需要刺入身体里面七八公分,就足以刺破心脏,导致死亡。
甚至,再短一些,仅仅刺入身体里面三四厘米左右,也足以刺破匈膜引发气匈甚至血气匈,抢救不及时的话,同样是致命的。
所以,大多数街头斗殴这类案子,就算上升到械斗、流血的程度,大多数有经验的混子也知道,捅人也得往腹部、四肢捅,尽量避免头部与匈部,容易出事。
祁烙皱眉:这么说来,凶手可能没有经验?
或许吧。华钰说:目前,案件性质咱们都倾向于认为是谋财害命、盗窃杀人,凶手与受害人之间应该并不存在人际关系上的联系。
而对于盗窃作案而言,杀人无疑是跨度极大的犯罪升级,一般不会轻易去碰这个雷区,就算是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大多也只是解除受害人反抗能力为止了,也就是伤而不杀,若受害人反抗剧烈,还可能逃窜。
当然,事后报复另算。
大多数盗窃杀人案,其实都属于激情杀人或失手故意杀人,除非,凶手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劣后果,比如已导致被害人重伤,而且被受害人看到了面容,为了躲避犯罪惩罚而不得不干脆将受害人杀死。
但这种情况,往往还会伴有毁尸灭迹、抛尸等行为。
再具体看这名受害者,他显然是背对着凶手的,身上也没有挣扎痕迹,说明他压根没有发现加害人已经来到了自己身后,身上便中了一刀,并迅速失去意识。
换句话说,本案如果属于谋财害命、盗窃作案的话,凶手并没有任何直接杀害他的犯罪动机。只可能,凶手摸进我家,结果发现家里竟然还有人,紧张激动之下,给了受害者一刀。
结论嘛,凶手是在情绪激动甚至失控的情况下,才小心翼翼的摸到受害人身后来的,这一过程,他或许逐渐恢复了冷静,也或许更加紧张了,总之,他最终还是给了受害者一刀。
他的目的,可能只是解除受害人的抵抗能力,但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犯罪经验,不知道刺伤匈腔极易导致受害者死亡,所以
懂了。祁烙颔首,但接着又问:可,既然他没有伤人方面的犯罪经验,便说明他应该不是个好勇斗狠、穷凶极恶的人,那他发现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中止犯罪呢?
因为紧张吧。华钰想了想,说:人在紧张的情况下,身体里面肾上腺激素的分泌水平会飙升。而在肾上腺素的干扰下,人很可能会做出各种错误、沖动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