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作了一整天的侦查组,祁烙此刻可是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给出点有价值的线索。
首先,是负责走访受害人邻居的侦查组组长站起身,说:根据案发现场附近居民反映,受害人遇害前后,即二十八日晚八点半左右,他们的确隐约听到了点从现场传出的动静。
不过,案发楼所在小区虽然有些年头了,但隔音做的还是相当好的,因此他们听的也并不真切,还以为只是寻常的夫妻拌嘴吵架而已,并没怎么往心里去,更想不到竟然发生了命案。
另外,据他们描述,这对夫妻虽然不怎么争执,但偶尔也会争吵,能听到摔杯子摔盘子之类的声音,他们似乎还动过手打过架,这也是他们没有太过在意的根本原因之一。
嗯,他们楼下的住户听得稍微真切一些,但也就只是听到点乒乒乓乓的声音罢了,且持续时间并不长,约几分钟便结束。
几分钟就结束祁烙摸了摸鼻子,说:这么看的话,凶手战斗力很强啊,若石翰林也遇害了的话,那他一人便彻底碾压了石翰林与安妍两人
杀人这一行为,持续的时间本来就不可能太久。华钰翻个白眼说道:咱们人类的身体构造决定,咱们无法长时间的爆发最大力量做剧烈运动,就如短跑极限平均不过区区两百来米,甚至多数人都无法保证两百米全程以最高速冲刺。
而搏斗,本身也是极其耗费力气的一项剧烈运动,别说数分钟了,绝大多数人剧烈互搏几十秒可能便会累虚脱。
就是老祁你,从几次你与那些身手矫捷实力过人的凶手搏斗的记录看,大约一两分钟后,体力也就开始下降了,只不过你不论爆发力、单纯力量还是耐力都比寻常人高得多,下降的不太明显罢了,也因此,才将最初时还与你打的有来有回的歹徒给擒拿下。
祁烙想了想,点头说道:确实是这样。
华钰又补充说:而且,对寻常人而言,杀人也是个体力活,不像特种部队那般掌握堪称艺术的各种各样的技巧,甚至不留手的话,能以冷兵器乃至空手将敌人一击毙命。
哪怕是一米八的壮汉面对一米六的姑娘,形成碾压之势,要将之杀害,也得耗费相当体力。而受害人安妍,体表伤痕累累,可知其死前曾经与凶手剧烈搏斗过,而凶手所持的凶器,不过是一枚刃长不过十多厘米的匕首。
正常单对单的情况下,即使是受过一定搏击训练的,面对持匕乃至持刀的凶徒,其实也没多少胜算,非常吃亏,但二对一的情况下,持匕歹徒的优势其实就很有限了。
且安妍都能与之剧烈搏斗一番,可知凶手并没受过专业性的训练,不过是靠蛮力行凶。换句话说,理论上石翰林和安妍两人对歹徒一人,不该是全灭的结果才对,就算打不过,也能逃出门呼救吧?
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若石翰林也已经遇害,那他恐怕是在最开始,便于猝不及防下被凶手给杀了,至少也因重伤失去了行动力,之后歹徒与安妍搏斗一番,将之杀害,再将两个孩子抹喉,这才说得过去。
否则,就算凶手能赢,并杀害受害者一家,最终也是惨胜,不太可能再保存体力帮着石翰林的尸体通过天然气管道溜下去。
祁烙听完她的分析,沉思了良久,这才点头说:嗯,从逻辑上看,你说的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