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华钰认为,这些皮屑组织,并非凶手所有,是其刻意留下想栽赃陷害他人的。
从现场提取到的血痕,也调查化验了一遍,发现共为四人所有,但由于血液已经干涸、变质,细胞结构被破坏,无法提取出dna,也就无法确认除三名受害者外,多出的那份血是谁的。
痕检科的现场痕检勘查报告也出来了,现场发现的指纹,皆为受害者三人与石翰林所有。
从这方面看,线索似乎也指向石翰林?祁烙皱眉问道。
不,我反而认为,石翰林应该不是凶手,反而是受害人。
祁烙猛地站起身:什么?你的意思是,石翰林他也遇害了?
对。成钢颔首说道:我先解释下他为什么不会是凶手吧。首先,在现场的时候,我就说过凶手行凶时带着手套。
倘若他是凶手,又何必多此一举的戴手套呢?他还能将家里头所有属于他的指纹都给去除不成?如果不能,戴手套没有任何意义,就算可以,那么,一家子其他人指纹都在,唯独缺了他的,无疑也将暴露他的存在。
祁烙愣了愣,随后点点头,说:的确,这一逻辑显而易见,咱之前竟然都没发现。嗯,你继续。
成钢又接着说:其次,华主任刚刚也说了,现场发现的血痕、血迹,共分四人所有,我认为,这第四人,应该就是石翰林。
当然,仅凭此,还不足以认为他也已经遇害。但关键是,咱们在现场喷洒了鲁米诺尔试剂之后发现,现场显现出了大量被擦洗清楚过的血痕。
根据这些血痕,我们发现了不属于这一家四口任何人的血鞋印,还发现了些许流柱状、堆积状、拖曳状血迹,证明,还有一人遇害,但死后尸体被作案人给拖走。
而针对血鞋印的检测,可知作案凶手应为一人,身高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身材较为健硕。
结合华主任刚刚说的,女性受害者安妍指缝内的皮屑组织aashaash我大胆推测,这些皮屑组织,也是凶手在将她指缝仔仔细细的刮过一遍后,再抓着她的手挠破石翰林皮肤所留下的aashaash凶手拖走石翰林尸体的动机不言而喻。
祁烙双眼微微眯起:栽赃陷害?
我是这么猜测的。成钢说:或者,也不能叫栽赃吧,只是为了迷惑我们,让我们误以为犯罪人是石翰林,认为他在行凶后畏罪潜逃,从而针对他展开缉捕活动。
这样一来,真正的凶手就有机会逃离此地,甚至,他可能已经逃
不。华钰皱眉:凶手应该并不想过亡命天涯的日子,并不想逃,否则的话,杀人后,他赶紧回家换身衣服,便能在咱们发现本案并立案之前逃之夭夭,没有必要做这么复杂的布置。
所以,我推测他还在咱们南都,甚至,依旧照常工作、生活。
成钢琢磨片刻后,也点头说:嗯,的确,华主任的推测比我的靠谱。
当然,我说的这些,也仅仅只是基于现场痕检得出的结论,进行的大胆猜测,是否符合实情,或者说与实情有多大的出入,也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