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就查过资料,知道心脏的大概位置,但我年纪大了,手抖得厉害,根本就刺不准,才想出这个办法来。而且,这方法我用过好几次了,熟练的很。
唉,年纪大了,力气也小了很多,把他拉进卫生间就把我累得够呛,再把螺丝刀钉进他心脏里,更是让我大喘气起来。好在,乙醚的效果不是盖的,他一点儿要醒过来的迹象都没有。
我把螺丝刀拔出来,那血,哗哗的往外冲,和喷泉似的,虽然看过好多次了,但还是觉得很刺激
血涌了没多长时间就停下来了,我就先暂停一下,冲杯葡萄糖,给自己补充点能量,再开窗通风,把乙醚的味道去一去,然后拿起菜刀开始分尸。
开了窗,隔音效果就没那么好了,我就把卫生间门关掉,把热水器打开掩盖住我砍肉的声音,这样就算邻居听到,也只会以为我在洗澡。
唉,就是那菜刀是我前几天刚从超市买的便宜货,太钝了,我体力本来就不怎样,再用这菜刀剁肉,简直是受罪哦。
可惜,以前的菜刀被我给扔了,否则也不至于这么费力。但,前几次杀人嘛,胆子毕竟比较小,怕你们看出什么来,所以每次杀完人,都会把菜刀给扔掉。
反正我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把他的手脚和脑袋砍下来,把身子砍成了两截,然后赶紧用水冲洗一下,放进冰箱里,把卫生间也冲了冲。
然后,我就开始想,老李头看到了我把那小孩给骗进来了,该怎么办?怎么把他搞定?我会不会被抓?
说真的,那种刺激感过去以后,我有那么一瞬间真的有点儿后悔,还有点儿害怕。我不应该那么心急的,搞的现在这么麻烦。
我想了几分钟吧,终于想到了办法,就给他电话,说我儿子儿媳给我送来了点羊肉,让他过来吃。老李头这家伙也吃了肉,总不能再把我给卖了吧?真要卖了,他也得蹲号子。只可惜,便宜他了。
结果,这家伙来我家吃饭的时候,果然好死不死的,问了我那小孩的事儿,幸亏我聪明,搪塞了过去。
期间,他上了次厕所,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怕自己没冲洗干净,被他看出点什么来。幸亏,他喝的有点高,没发现什么。
我也趁着这个机会查了查资料,发现他只是吃肉,甚至还不知道是谁很么肉的话,根本算不上犯罪,我又慌了,这可不行啊,他还是有可能把我给卖了。
我想啊想,又想到一个办法:嘿,让他把肉带回去,给其他同事吃,这样一来,他就算给别人吃了人肉了,看他还怎么逃,嘿嘿嘿!就是可惜,二十斤腿肉啊,那可是味道最棒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