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死因(1 / 2)

我只是根据勘查结果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罢了。祁烙摆摆手,说道:至于事实是否如我推论的一般,其实我心里也没有底,因为现在的线索实在太少了。

说着,他脸色严肃起来:而且,还有一点解释不通:作案人这么做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本案,应该是随机作案没错,但不会是单纯的随机杀人,至少不是报复社会性随机杀人,作案人应该还有别的动机,或者说目的。但会是什么呢?你之前提出的猥亵是一方面,但还不够,咱们得尽可能将所有可能都列全。

华钰点点头,思考了一会儿后,看向支队的法医,陈秋雨,问道:法医这边有没有什么发现?

巧的是,南都支队法医也是名女性,她一向崇拜华钰,以她为目标,立马回答说:我们对薛辛的头颅进行了一次细致的、全方位的勘验,具体情况我汇报一下吧。

首先总体检查,头部自第三颈椎处与躯干断离,虽然因为遭受流浪狗啃噬,断端被破坏的相当严重,但仍旧可发现在一个问题。

受害者颈部皮肤一角未被破坏,但创壁处未发现生活反应,说明其头颅系死后被砍下的。另外,颈椎骨表面发现多处骨质擦痕、骨质缺损,断端参差不齐,且有少量游离的骨质碎片散在肌肉当中。

刨除流浪狗啃噬、撕扯留下的咬痕、抓痕及骨质碎片外,骨表面尚有多处多处砍痕,这说明,凶手劈砍了多刀,才将受害者的头部与身子于颈部分离砍断,这个多刀嘛我认为不少于十刀。

颈椎骨虽然坚硬非常,但也不至于劈砍了十多刀才砍下来。这至少说明了两件事:第一,作案人力量不大,可能为妇女或者老、少年;第二,作案凶器至少分尸砍器并不算锋利,可能为家用菜刀,且许久未磨。

这两点,后者权重较前者为大,因为若砍器锋利的话,就算作案人力量较少,差不多三到五刀,也就能将颈部给砍断了。

不错。华钰赞许的点点头,随后又补充说:

但第一点有所疏漏。未必是作案人力量不大,也可能是未用多大力量劈砍。比如,在恐惧、紧张、不安等复杂心理作用下,手脚发软,力量拿捏不到位。也可能,作案人只是单纯的想误导我们警方,故意用较小的力量劈砍。

如果是前者,作案人分尸时心理状态并不稳定,那说明薛辛的死或许只是意外,作案人最初的目的很可能并非杀人,而是另有其他。如果是后者,那说明作案人目标明确,计划严谨,相当可怕不好对付,而且搞不好是惯犯。

差不多就补充道这里,你继续。

陈秋雨若有所思,点点头后,脸上对华钰的崇拜之色加浓厚,赶紧继续说道:

表面检查嘛,没有发现多少异常之处。虽然薛辛的颜面部遭受到严重破坏,甚至连眼球都缺失了一颗,但这些损伤皆无生活反应,都系死后伤,而且经过对比鉴定,可以确定都是那头流浪狗所致。

另外,薛辛头发上有不少砂砾等残留物,头皮有挫裂创,我拍照后将头发都剃掉以便进一步观察,发现头皮挫裂创、擦伤等损伤都无明显聚集性皮下出血等生活反应,同样不是生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