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强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导(1 / 2)

胜负从人数上说,可以确定了。

在霍氏,霍都给秘书打电话。

一切安排得怎么样了?“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总裁。“

我不容有失。“

总裁,南山必胜客也不是白给的。你放心吧。楚公子在法律领域不是他们的对手。“

霍都笑着点头。

他神情轻松地在自己办公室里看欧阳新雨的采访记录。

当他听到抄袭门的时候,他问秘书:”抄袭门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在霍氏,总裁秘书可不是花瓶可以干的。

那是要实质帮总裁出谋划策的。

现任秘书是留美的研究生,人称百氏小度。

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中间至办公室里用谁打扫卫生,他知道的是一清二楚。

所以,他的职位是在秘书与特助之间。

霍都凡事都缺不了他。

抄袭门是一家叫后浪的网站里曝出来的。上面涉事的作家有一百多个,而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欧阳作家。她的作品《为什么要活着》与一个名叫乘槎的网络写手同名小说一般无二,所以网站才会如此重击。“

给我一下那个网站的地址。我倒是看看后面藏着什么牛鬼蛇神?“霍都说道。

秘书给他发来了链接。

等他看到了网页内容,一下子全都明白了。

法庭上的辩论如火如荼。

各路媒体记者们听那些专业的法律辨论都听得有些发傻。

这些专业名词,不是他们这些作娱记能明白的。

懂法律的专业记者是不多。

"我想问一下,著作权是不是人身权利?”楚良辰说道。

“对。著作权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但是,楚律师,这起案子重点不是人身权利。而是契约精神。你的当事人是和我们公司签过约的。按要求说,你们解约,得征得公司高层同意。你们这样擅自做出决定,当然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按合同中的三倍赔偿,我们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南山必胜客只出动了一个最小的代表。

大家都在看绝地反杀。

其它人都安静地在法院的观众席里坐着。

他们在看自己的小弟用知识去挑战一个愣头青。

对于他们为说,这很惬意。

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知识汇报会而已,只不过形式有些不同。

“是么,那大家可以看一看具体的合同条款。请大家看合同的第六十一条,这一条大家可以看一下,该合同委托作者进行艺术加工,其创作权属于霍氏传媒。如果是委托创作,那就属于劳务合同。可以大家可以查一下霍氏传媒的帐目,根本没有付给作者一分钱。反而让作者赔三倍以上的违约款。这是什么性质?这是不平等合同,属于欺诈合同。欺诈合同是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率。”

楚良辰的话掷地有声。

欧阳新雨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楚律师,你是在偷换概念。劳务合同和创作合同是两个概念。它们适用于不同的法律条款,不能一概而论。霍氏传媒与欧阳新雨作家签订了影视出版合同,欧阳新雨作家就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去履行,而不是违法合同,擅自出版,拒绝与霍氏传媒合作。当然要进行赔偿公司的损失,毋庸置疑。“

法庭上的辩论那叫一个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钱多多听得云里雾里。

那些专业的法律名词让他觉得头疼。

秘书小高也一样不明就里。

主编多少是这里能听明白的。

你说我们这个案子有几分胜算的可能?“钱多多低声问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