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痛定思痛 为民发声(2 / 2)

(二),抑制房价,政府印发了无数文件,想出了很多的措施。为什么房价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芝麻开花节节高?这里有错综复杂的政治问题,但是,开发商必定是在唱主角,他们是房价抬高的主要的责任人。或者是始作俑者。他们在抬高房价的问题上,用尽了各种伎俩。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在这次专项打击行动中,不该把他们的丑恶行径彻底曝光吗!

(三),在哄抬房价的操作中,他们的办法可谓多多。或者是制造抢房假象。或者是凭票供应;或者是卖期房极大地优惠,令消费者排队购买;或者是散布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眼球;或者是捂盘惜售,制造房源紧缺;或者是违规销售,变相加价;或者是侵占消费者资金,为我所用;或者是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或者是阴阳合同,捆绑销售;或者是虚假承诺,让消费者上钩以后有苦难言等等。

(四),因为房地产开发商是经济帝国,因为开发商与政府存在互利双赢的的关系。所以,在买卖合同上就不断产生种种纠纷了。表面上是甲乙方关系,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事实上是这样吗?肯定不是,当然不是!开发商违约了,找谁去评理,到哪里去说理?消费者见不到重要的人物,只有销售顾问,或者是销售经理之类。他们也是打工的,他们可以做主吗,可以处理合同纠纷的矛盾吗!在这种情形下,消费者就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那位说“可以去打官司啊”?说得没错,也很是轻松,但打官司那么容易吗。如果走司法程序轻松可行,开发商就不会这样猖獗,就不会这样任性,不会这样为所欲为了。

(五),相反,如果是消费者违反了合同规定。那好,必须要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让消费者付出违约的代价无商量。这种现象,距离公平公正的社会还有多远,距离全面法治的社会还有多远!

(六),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的问题很多。比如,逾期交房问题;比如,改变合同设计问题;比如,半路加价问题;比如,一房两卖问题;比如,不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交房的问题,比如,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如,三年五年没能拿到房产证的问题,比如,烂尾工程问题,卷款跑路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侵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是精神上遭受沉重打击,或者是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七),笔者就遇到过两个典型的开发商。一个是开发了公寓酒店。向社会承诺是包租十年。给房款的8%。后五年按照市场行情协商制定。结果给了五年房租后,一声不吭就停发了。理由是“酒店经营不好”。还有一家开发商是南方某县城,他们逾期四年交房,不但不承认,不道歉,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违约金,反而嫁祸给消费者,怪罪“消费者没来收房”。上演现代版的狼和小羊》的寓言故事,时至今日,他们仍没取得交房必备的“三书一证一表”。纯属文过饰非,拿着不是当理说。

整顿房地产市场,这事事抓到了点子上。因为房产是天下最大的商品,是最大的消费。把这样的商品抓好了,就是抓到了重点;另外,房价虚高的问题,不单是开发商的问题,也有政府的问题。有fubài问题,也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这又联系到了fubài与反fubài问题。房价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因为她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一家一户的基本生活。这些还不重大,不重要吗!

我敢这样说,这次整顿房地产乱象,不仅老朽支持或欢迎。我想全国的消费者都会高兴都会支持。老百姓欢迎的政策就是好政策。民意就是天意!

最近这段时间里,宁达仁非常关注房地产的走势,关注在房地产领域内存在的不正常现象,他要用自媒体抨击开发商的假恶丑,揭露他们种种不为人知的潜规则,为政府对开发商的治理提供合理化建议,为维护合法权益的百姓鼓与呼。先后写出了消费者与开发商的经济纠纷谁来管》,全民都炒房,问题出在哪》,透视开发商与政府的关系》,建议开发商向社会公开建筑成本》,钱多任性的开发商应该管管了》,开发商违规违约了,应该付出怎样的代价》,有多少开发商在和弱者耍流氓》,在地产商中,是否也潜伏着黑社会》?等文章,都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在等待着办理“退房退款”的手续,他接到文城住建局的短信,已经过了三个星期了,侨乡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找他沟通,更没有办理相关的程序,至于退房款的事,就更无从谈起了。宁达仁预感到事情的不妙,他想,我虽然在表面上胜利了,在文书上胜利了,但是在核心的问题上,仍然是一无所获,开发商对他仍是置之不理,什么时候退房何时退款,都还是未知数,这样的胜利,是不是仍然是水中月,镜中花,是不是空中的鸟,水中的鱼呢!

宁达仁再一次茫然了。享受了胜利的喜悦之后,冷静下来了,再次感觉到与开发商争夺利益是怎样的艰难!这天夜里他想好了,明天还要去找小何经理,他要第三次去问他,他们对住建局这个文件怎么看,他们是如何答应住建局的这个承诺,到底要不要落到实处,什么时候才可以兑现,他的心再一次紧张起来,也警觉起来,他最怕的开发商“沉默”的这一手,再一次折磨得他心神不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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