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忘记我了呀,小欣悦。”慕晨景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惆怅,“真叫人难受。”
算了,你不记得我就算了。我记得你就好。
他笑着摇了摇头,手里拿出那把风骚无比的画扇,轻轻对着自己扇了扇。
……
慕晨景还记得那一年正值灾荒。难民们流离失所,处处哀嚎不断。
而慕晨景当时,也是难民中的一员。为了不挨饿,他能跟狗抢骨头,为了一个已经发霉的馒头能在地上任人践踏。饿到头脑发昏时,他就跑到脏兮兮的河沟里,喝那里面的水饱腹。
正因为这样,慕晨景经常受伤,经常被河水恶心到干呕。
以前他怕疼,后来习惯了。
以前他觉得这河水好脏好难喝,后来他也习惯了……
反正无所谓嘛……只要能活下来就好了……他才不想成为沿途的森森白骨。
那时候年幼的慕晨景经常用这句话来麻痹自己,鼓励自己活下去。
于是,慕晨景就这样一个人独自在灾年中度过了好几个数不清的日月。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女孩。
那女孩脸上带着被烧伤的痕迹,看上去十分恐怖。唯一看的过眼的就是她的那双干净透彻的眼睛。但那双眼睛里似乎永远都透露着唯唯诺诺的神情,让人一看就觉得她特别好欺负。
这是慕晨景见到魏欣悦时,对她的第一印象。
两人虽然同在一个难民所,但是却从来没有半分交集,甚至就连眼神都从来没有汇聚在一起过。
慕晨景坐在角落里,经常看到魏欣悦脸上带着腼腆而羞涩的笑容,看她每次都温柔地照顾自己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