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还玩不(2 / 2)

厉晟眼疾手快的扶住了她,两人中间隔着一个茶几,都是歪了好几下才算站住脚步。

回哪儿去?我还没吃饭呢!

听她问完时间就要走,已经猜到可能是因为太晚了,厉晟这时候没有打算让她离开。

顺势抓住了她的手,让我茶几走到她身后,把那件原本披在她身上的外套给她穿上。

这个时间去哪吃饭啊?

想不想看电影?

听她也是有些懊恼的反问,厉晟始终温柔的笑着,沉默了片刻,开口问道。

看电影?这个时间只能看夜场吧?

如果没记错,电影院的夜场电影是在凌晨一点钟开始,现在这个季节,看完一部电影,基本上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天亮了。

反正明天我们也得等李赢的消息,没什么可以主动出击去做的事情,不起来也没关系。

早就习惯了规律作息的高青曼有些质疑,虽然很想去看电影,也很想出去吃点东西,但却担心明天早上会起不来床。

可是你明天不是还有工作吗?

想到今天他陪自己逛了大半天,回来就直接工作到了深夜,现在马上就凌晨了,他才算是结束,高青曼还是很犹豫。

开口问就代表动心。

这句话对于生意人厉晟来说,这是多年以来信奉的真理。

我会自己安排,走吧。

见她已经开始犹豫,就代表肯定还是想去的,厉晟也不磨叽,就直接拉着她往外走,丝毫没有给她反驳,或者是拒绝的机会。

车子在夜色当中静静的前进,因为已经到了晚上,路上很是安静,基本上没有几辆车。

看着这个场景,高青曼不由得想到了最开始厉晟飙车的样子。

其实说起来他飙车还是挺帅的,只不过上一次是在生气的状态下,总感觉他好像要跟谁拼命一样。

现在马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而且他们又是走在郊区的高速公路上,偶尔一两台车,都是同一个行驶方向,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

咳咳,话说我很久以前就想问你了,你为什么要买辆跑车来代步?

在安静的车里,高青曼咳嗽了两声,清清嗓子,终于开口朝着他问道。

看他那样子,也不像是买跑车来收藏,或者是真的喜欢这种东西的。

还没听说过哪个男人,没什么事儿把自己喜欢的跑车拉出来遛。

姐不知道这辆车到底价值多少,单单看造型就知道,绝对是一款,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

你怎么知道是代步的?

听到高青曼如此直白的问自己,厉晟也是忍不住惊讶,好多人都以为他这辆车买的时候是因为自己有多么的喜欢,毕竟这可是,几十年来,那家公司生产出来的最难买的一款限量跑车。

我虽然不认识车,但我至少还知道,如果你真的喜欢应该会藏起来才对。

虽然不能说十分了解男人对车的喜欢,但大概还是知道的。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啊,在网上看过那么多关于跑车的新闻,怎么可能不知道。

车是李赢送的,我更喜欢收集其他东西。

厉晟虽然意外,但被她看穿,却一点也不尴尬,反而觉得能有人懂自己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那你喜欢收集什么?

看这辆车的内饰就知道,肯定价值不菲,李赢出手就送这么阔绰的东西,想必厉晟对他也是不错。

不过比起两人的关系,她更好奇的是,厉晟到底喜欢什么?

之前见过他喝几次洋酒,但在饮食上好像并没有太挑剔的东西,看他经常穿西装,但放松的时候,休闲服也没有落下,鞋子并没有太大特色虽然贵,但也就是些普普通通乱七八糟的定制款和运动鞋。

想起他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样子,莫名就对他喜欢的东西产生了巨大的好奇。

邮票和明信片吧。

略作思考,厉晟认真的开口答道。

邮为什么?

很难想象身家过亿,坐拥风投公司和本市各大娱乐场所的总裁,居然会有这么平民的爱好。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喜欢集邮和收集明信片的,大概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每天早上起床喝杯茶,滴溜着鸟笼子下楼的老大爷,而另外一种则是还在上学的小孩子们。

因为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