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设奖
第十三条快乐十分按当期销售总额的59%、13%和28%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经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58%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四条快乐十分按不同单式投注设奖,均为固定奖。奖金规定如下:
(一)选一投注
1、首位数投:单注奖金固定为24元;
2、首位红投:单注奖金固定为8元。
(二)选二投注
1快乐2:单注奖金固定为8元;
2、二连组:单注奖金固定为31元;
3、二连直:单注奖金固定为62元。
(三)选三投注
1、快乐3:单注奖金固定为24元;
2、前三组:单注奖金固定为1300元;
3、前三直:单注奖金固定为8000元。
(四)选四投注
快乐4:单注奖金固定为80元。
(五)选五投注
快乐5:单注奖金固定为320元。
第十五条快乐十分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快乐十分设置奖池。奖池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实际中出奖金小于计提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实际中出奖金超过计提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资金补足。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机构业务费垫支。在出现业务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