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凭着照片很容易就能在人群里找到他。原来他的真名就叫白龙,他的教室就在她的教室的楼上。她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他,路上、楼梯拐角、窗前、足球场。
越看越明亮。
她突然就开始挑剔自己,长得那么矮,理科成绩一塌糊涂,还没有任何特长。
有一次,他们在网上闲聊,他说如果以后见面了会请她吃冰激凌,然后又问:“你喜欢什么口味?”她说:“草莓的,我最喜欢在下雪天吃冰激凌了。”
说完,她抱着手机叹气。必须要很努力才能做得更好一些吧,她想,在遇见你之前,我真想把自己变成最好的样子。
十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她从英语辅导班出来,惊喜地看见满天满地的白。这一年的初雪,来得这样早。
他突然发消息给她——这种天气最适合吃冰激凌吧。
她说——是啊。
然后,一只手伸到她面前,举着一支粉红色的蛋卷冰激凌。
她抬起头,眼睛都笑弯了。
那天的他,修改了贴吧的签名档,只有五个字——遇见多欢喜。
天真的时光能有多久呢?故事的结局会有多美呢?谁也不知道。十七岁很快就会过去,但所有的故事,都需要一个勇敢的开场。
就像那些她偷偷仰望他的时光里,他同样也在默默地看着她,看着看着,嘴角就会翘起。
他在第一场雪的天气里买了一支草莓味的冰激凌,等在辅导班旁边的树下。他只是想,这是她最可爱、最纯真的年纪,遇见多欢喜。
大雪扑簌而下,穿过泡桐树尚未黄透的叶子。
有些故事,不必追问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