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信_病孩子_六(1 / 2)

过完整个春夏秋冬,我已是一只完全没有刺的刺猬,表面光滑柔软。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我,任何一个女生的圈子都不排斥我。

只有我知道,所有的刺都被我吞进肚子里,在每个敏感的时刻,它们就刺得我心里作疼。

我逐渐依恋我的小公寓,我自己的天地。坐在飘窗上的时候,亦不再恐惧,反而觉得假如如鸟般飞腾也是不错的选择,最起码,我有我的自由。

我从不曾带海茉来过公寓,不想让她看见这里深深似海的孤单。当然,我也从不曾对她讲起我被父母流放孤岛的境遇。我不说,于我是源自心里的自卑。

原来,旁人眼里高傲的我,不过是个自卑到骨子里的可怜虫。

初二,我入选全市数学竞赛的名单。

海茉说:“喜歌,一中能参加数学竞赛的女生只有你。二南老师看你的眼神就像在欣赏天才。”

她的语气太夸张,然后我们默契地笑起来。没错,我喜欢数学,不似文字那么复杂纠结,数学是简单又孤独的世界。海茉撇嘴,她说数学太枯燥。我想,是因为她的世界太丰富了。她其实比我聪明,只是少些耐心,像贪玩的小孩。她父亲是数学教授,可她对继承衣钵这件事毫无兴趣。她说自己是基因突变。

我笑得肚子疼。只有陈海茉能让我笑出眼泪来。

竞赛的日期是周六,考场在附近的职专。海茉说中午去接我,然后一起去胡腾腾家新开的烤鱼店吃烤鱼。

那天,小杜叔叔

送我到职专,我告诉他中午会和朋友一起吃饭,然后,我一个人转身进校门。校门外站了好多家长,那阵势,不比高考逊色多少。我轻笑了一下,我爸妈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参加这个竞赛,对于两次取得数学竞赛的名次即可保送重点高中这件事,他们压根不感兴趣。

他们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血缘而已。

想到这儿,我忽然有些难过。

然后,整个人猝不及防地撞到了一个男生身上。这种低级的事故我第一次经历。

“对不起。”先开口的,反而是他。

“没关系。”我愣了一下,揉揉额头,回答。

他的眉眼看起来很舒服,穿黑色三叶草的运动衣,戴一顶黑白相间的棒球帽。他的笑容一闪即逝,但眼神清亮。我抿抿嘴,彼此错身。

预备铃响,监考老师先发了草稿纸,我拿出笔的时候才发现忘了注墨水。这也是很让人讨厌的习惯,一支注墨水的万宝龙旧钢笔,我用了四年。这是他们离婚那天,我刷信用卡买的第一件奢侈品。

“老师。”我举手,“我可以出去买支笔吗?我的钢笔忘注墨水。”

有人哄笑,在中性笔横行的时代,用钢笔的人有些古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