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纽城
潮湿的冷风拂过面颊,赵天书站在纽城阡陌纵横的街道上,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高楼林立,繁华无比。
这里是天堂,也是地狱。
赵天书收回视线,双手插兜,继续向前方走去。
不久后,来到了一家他最为熟悉的中菜馆。
中菜馆门口
熊淑慎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围裙站在门口忙活着,脸色很是憔悴,眼圈也黑黑的,很显然昨晚她并没有休息好。
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艰辛的褶子,但依然无法掩饰她曾经的俏颜。
据熊淑慎说,熊家以前是名门望族,还出过一个总理哩。多年前因战乱和自己的老公偷跑到了纽城。
在纽城布鲁克林区日落公园附近开了一家中菜馆,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至于为什么不选择在唐人街,熊淑慎的解释是:就想安安静静的过小日子。
但熊淑慎的老公身体不好早已去了天堂,现在只剩下她和自己的女儿木烟雪相依为命。
赵天书双手揉了揉冻得有点僵硬的肌肉,微笑着喊道“熊姨,中午好啊!我来还书了,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少年说完还扬了扬手中的书。
熊淑慎听到有人喊自己,停下了手中的活,抬起头看向来人。
她一看是赵天书,这孩子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中山装,衬得挺拔的身材更加笔直。
一张标准的东方面孔上,乌黑的发丝梳的一丝不乱,五官俊秀,龙眉凤目,唇红齿白,看着就让熊淑慎喜欢的不得了。
忙上前热情的招呼道:“哎,好孩子,可有几天没过来了,烟雪早上还念叨你呢。”
“天书,你吃了没?”
这热乎劲儿颇有一副丈母娘看女婿的架势。
赵天书的俊脸不自然的红了,忙说道“吃过了,熊姨。”
话音刚落,哗啦啦进来几个人,大声嚷嚷道“老板,吃饭,快点!”
“哎,来了”
熊淑慎本想多和赵天书说几句,无奈菜馆来了客人,这纽城的客人都不好惹,一言不合就能掀桌,所以她只能先去招呼客人了。
临走时说了句“天书,你自己把书放到菜馆的柜台上吧,我先去招呼客人了!”
“哎,好!”
赵天书很熟悉这家中菜馆,这半年来他几乎每个周都会过来好几次。
赵天书走进去,把书放在菜馆的柜台上。
看见操作间里的垃圾袋,就顺手提了起来,打算扔到外面的垃圾桶里去。
刚把垃圾丢到桶里,就听到一个女人的惊叫声。
“抢劫啦,抢劫啦,你这该死的混蛋,别跑!”
赵天书抬头,正好看见迎面一个白皮肤黄卷毛身材矮小的年轻人向着他这个方向跑来。
就在这个抢包的少年经过他的时候,赵天书毫不客气的一把抓住了黄卷毛的胳膊,对着其后脑袋就是一巴掌,并顺手夺下了被抢的背包。
冷冷的骂道“年纪这么小,就学会了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