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天生患有遗传病,那就是一旦有超过心里承受能力的事,第二天便会自动忘却。他,一个高高在上的总裁,却对她表白了一百零一次,还是被她忘却。他终于忍不住,在某个晚上直接把她逼入墙角。她惊恐,“我哪里得罪你了,有话好好说。”他嘴角邪魅上扬,“能动手解决的事我何必多说!”“好吧好吧,我接受你的告白。”
你有前约未赴,我期痴梦重圆;你说经年已久,我道历历在目。可是,你若携手佳人,我便忘却前尘。沈宸慕在遇到林忆遥的时候,就知道她温柔含蓄的表面下,藏着浑身的利刺,扎别人也扎自己。可他愿意迎上去,遍体鳞伤也要拥她入怀。林忆遥承认自己孤僻,习惯回避,习惯拒绝,不知道下一刻的自己该出现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里……好好躲着。可当他闯入她的视线,勾起可以被忘却的那个承诺时,她忽然不知所措。后来,沈宸慕说:“那不过